分享是指将自己喜欢的物品、美好的情感体验以及劳动成果与他人分享,它是幼儿个体亲近群体、克服以自我为中心的一种较高层次的行为。分享对幼儿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具有分享意识是幼儿能良好地与同伴交流、进行社会性活动的基础。因此,教师应积极为幼儿创造分享机会,建立分享规则,并善于抓住教育契机,对幼儿进行分享意识的教育。
幼儿分享中最重要的规则是平等分享。很多幼儿懂得与自己的好朋友分享,但往往没有建立起与其他人分享的意识和意愿。事实上,平等分享是分享的基本理念之一,教师可以引导幼儿通过换位思考,学会和所有人分享。共同分享、轮流分享也是分享的重要原则。共同分享,是幼儿的一种集体行为,是指幼儿同时将自己的东西与其他幼儿互换、共享,共同收获分享的喜悦。对幼儿而言,轮流分享有一定的难度,因为4到6岁的幼儿自控能力普遍较弱,而轮流分享需要等待,这就极大地考验了幼儿的耐心和公共规则意识。幼儿的耐心普遍较弱,如果不能在较短的时间内满足他们的要求,幼儿就容易大哭大闹,这对家长和教师来说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所以,要改变这种状况,家长和教师要尽可能培养幼儿轮流分享的意识,例如,引导他们排队领取物品,遵守公共规则,从而培养他们良好的公共意识和行为习惯。
从根本上来说,培养幼儿的分享观念是使其养成分享行为习惯的基本策略。家长和教师要让幼儿理解,分享不是失去,而是一种拥有和享受,促使幼儿主动和他人分享。在教育初期,幼儿的分享观念并没有完全形成,所以许多幼儿在不愿意分享时,会说出类似“这是我的,你要自己去买”这样的话,这说明他们尚未形成分享的观念与意识,而观念调控行为,在面临行为选择的时候,幼儿就会犹豫不决。所以,要从根本上促进幼儿的分享行为,就要培养幼儿的分享观念。此外,家长和教师应树立榜样,亲身为孩子示范什么是分享。这是因为模仿是幼儿在形成独立意识之前的重要行为方式。家长和教师是幼儿重要的模仿对象,在这些亲近的人做出分享行为的时候,幼儿往往会效仿。因此,成年人应当在幼儿面前树立积极的形象。除了模仿一些表面现象,稍大一些的幼儿的模仿还会逐渐“内化”。例如,如果家长表现得自私自利,那么幼儿也会耳濡目染受到负面的影响。成年人没有觉察到的一些行为小节,也可能被孩子模仿而形成自己的不良习惯。在这个年龄段,良好的行为习惯通常是通过模仿学习、巩固而成的。所以,成年人正面的行为榜样能有效促进幼儿分享行为的养成。
(作者单位:靖江市城北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