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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盼督导解决学前教育的热点问题

作者:崔利玲 发布时间:2020-04-29 来源: 《江苏教育报》

  ■国家督学、南京市鼓楼幼儿园园长 崔利玲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让督学们欢欣鼓舞。

  《意见》是督学们期盼已久的。长期困扰督学们的“机构不健全、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三大顽疾,将以此次改革为契机,推动教育督导由部门监督真正转变为政府监督,让督政、督学、评估监测更加切实有效。

  《意见》是着眼教育公平、满足民意的。督导问责的报告制度、反馈制度、整改制度等八大举措,让督导长了“牙齿”、 有了底气,让推诿扯皮、不作为现象无藏身之处,为化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落地的政策保证。

  《意见》的出台,将有效解决一直困扰学前教育发展的难题,包括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性质不明、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不清、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和保障不足等,对于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办让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具有重大意义。作为督学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把握督导改革的机遇,通过督导啃下“入园难、入园贵”的硬骨头,让全国的适龄儿童有幼儿园上、安心上幼儿园、上得起幼儿园。

  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坚持公益普惠发展的原则,满足儿童发展和社会大众的需求。各级政府通过系列政策举措不断扩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提升质量,满足人民幼有所育的期盼,增强和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但是,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依然是普遍问题。有些地区政府缺乏科学规划,未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将举办幼儿园的责任推向了市场和民营资本,加剧了“入园难、入园贵”矛盾。《意见》中“重点督导评价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可以推动政府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意见》将大大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同时,督促县域人民政府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任务,落实好法定职责。

  学前教育教师福利待遇低、准入门槛低,由此带来的教师短缺和专业发展水平不足,成为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短板”。《意见》中常态化的督导和幼儿园督学制度的建立,不仅督促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也能让督导从外部对幼儿园监督评估转向指导幼儿园内部的自主发展,通过优化幼儿园内部治理,理清办学思路、明确发展方向。教育督导方式方法的变革、教育评估监测的改进,有利于幼儿园建立自我督导体系,建立健全以专业素养和执教能力为核心的教师培养制度和教师评定制度,营造“立德树人”的育人环境,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平台。

  《意见》印发的同时,教育部也发布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普及普惠水平标准主要包括“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这个标准,直接决定“入园难、入园贵”热点问题的化解,也是政府履行职责办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的关键指标,也是《意见》中问责机制涉及的关键指标,更是督导需要啃的硬骨头。督导问责机制将唤醒各级政府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助推学前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期盼《意见》的实施,能让全国所有的学龄前儿童,在家门口上幼儿园,都能上“好”园,都能享受公平、高质量的教育。期盼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幼有所育”的春天早日到来。

 

责任编辑:陈路

期盼督导解决学前教育的热点问题
发布时间:2020-04-29   
来       源:《江苏教育报》  

  ■国家督学、南京市鼓楼幼儿园园长 崔利玲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让督学们欢欣鼓舞。

  《意见》是督学们期盼已久的。长期困扰督学们的“机构不健全、权威性不够、结果运用不充分”三大顽疾,将以此次改革为契机,推动教育督导由部门监督真正转变为政府监督,让督政、督学、评估监测更加切实有效。

  《意见》是着眼教育公平、满足民意的。督导问责的报告制度、反馈制度、整改制度等八大举措,让督导长了“牙齿”、 有了底气,让推诿扯皮、不作为现象无藏身之处,为化解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提供了落地的政策保证。

  《意见》的出台,将有效解决一直困扰学前教育发展的难题,包括学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性质不明、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不清、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和保障不足等,对于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办让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具有重大意义。作为督学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把握督导改革的机遇,通过督导啃下“入园难、入园贵”的硬骨头,让全国的适龄儿童有幼儿园上、安心上幼儿园、上得起幼儿园。

  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坚持公益普惠发展的原则,满足儿童发展和社会大众的需求。各级政府通过系列政策举措不断扩大学前教育学位供给,提升质量,满足人民幼有所育的期盼,增强和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但是,学前教育资源供给不平衡、不充分依然是普遍问题。有些地区政府缺乏科学规划,未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将举办幼儿园的责任推向了市场和民营资本,加剧了“入园难、入园贵”矛盾。《意见》中“重点督导评价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教育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可以推动政府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意见》将大大提高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实效性,在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的同时,督促县域人民政府完成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的任务,落实好法定职责。

  学前教育教师福利待遇低、准入门槛低,由此带来的教师短缺和专业发展水平不足,成为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短板”。《意见》中常态化的督导和幼儿园督学制度的建立,不仅督促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也能让督导从外部对幼儿园监督评估转向指导幼儿园内部的自主发展,通过优化幼儿园内部治理,理清办学思路、明确发展方向。教育督导方式方法的变革、教育评估监测的改进,有利于幼儿园建立自我督导体系,建立健全以专业素养和执教能力为核心的教师培养制度和教师评定制度,营造“立德树人”的育人环境,为教师的专业成长搭建平台。

  《意见》印发的同时,教育部也发布了《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普及普惠水平标准主要包括“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这个标准,直接决定“入园难、入园贵”热点问题的化解,也是政府履行职责办人民满意的幼儿教育的关键指标,也是《意见》中问责机制涉及的关键指标,更是督导需要啃的硬骨头。督导问责机制将唤醒各级政府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助推学前教育事业的快速发展。

  期盼《意见》的实施,能让全国所有的学龄前儿童,在家门口上幼儿园,都能上“好”园,都能享受公平、高质量的教育。期盼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幼有所育”的春天早日到来。

 

责任编辑:陈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