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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构建特教支持保障体系推进特殊教育现代化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9-18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十五”以来,在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海市教委、市民政、市残联等部门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十五”期间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将特殊教育作为上海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之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同步发展,为残疾学生提供多类型、高起点、高质量的特殊教育服务,满足残疾学生的多种教育需求,使该市的特殊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一、建立健全特殊教育体系,满足残疾学生的教育需求

“十五”期间,该市建立了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特殊教育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送教上门为补充,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互相衔接,普特融合的特殊教育体系,基本满足了残疾学生的入学需求。目前全市共有特殊教育学校28所,辅读学校20所,职业技术学校3所,特殊幼儿园1所,学前教育点28个,全日制高等教育点4个。九年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在校学生共9384名,其中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4640名,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4341名,特教班就读学生403名。全日制盲聋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约92名,学前班在园幼儿564名。

(一)保障所有残疾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上海市将特殊学校招生对象由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等三类儿童拓展到自闭症、脑瘫、多重残疾、重度残疾等儿童,并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特殊学校就读、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不同安置方式,使不同残疾程度和不同残疾类型的学生均有机会接受义务教育。

(二)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技术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根据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等各类学生的不同需求和发展可能,采用举办专门的特教职业学校、在普通职业学校举办特教班、普通学校(职业学校)随班就读等多种方式,为残疾学生提供合适的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为残疾学生的就业和继续升学打基础。目前该市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和职业技术教育的学生已经接近100%;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智力残疾学生中有66%继续进入中专、职校接受学历教育;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和市盲童学校毕业生就业率接近100%。

(三)注重拓展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渠道,为听力残疾、视力残疾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创造条件。上海市应用技术学院自2000年起举办艺术类聋生大专班,上海师范大学自2002年起为视力残疾学生开设本科教育,华东师范大学学前与特殊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分别于2004年和2006年起招收视力残疾学生,并不断拓展专业。该市在全国首创视力残疾学生在普通高校随班就读的方式,上海师范大学等高校充分利用设备、师资、专业等资源,开展融合教育。据统计:2000年至2008年,市聋哑青年技术学校312名高中毕业生中,有207名进入高校继续深造,入学率为66%;市盲童学校45名高中毕业生中,有43名进入高校就读,入学率达96%。

此外,上海中医药大学、徐汇区业余大学、上海大学美术学院、上海电视大学等高等学校相继通过举办成人业余职业培训班、开展随班就读等多种方式,为盲、聋、肢体等残障人士就业、继续深造、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创造条件,积极构建残疾人终生教育体系。

(四)开展残疾儿童早期干预工作,减轻残疾儿童的障碍程度。自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该市逐步开展对0—3岁残障儿童的早期干预工作,以普通幼儿园特教班为主体,部分特教学校学前班为补充,开展以融合教育为特点的残疾儿童开展早期教育与康复工作,对视力残疾、听力残疾、智力残疾、自闭症等残障儿童开展早期教育与康复,努力为残疾儿童提供一个无障碍、无隔阂、能与普通幼儿进行共同学习与生活的相互融合的丰富的环境,该项工作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经康复后的聋儿入普通小学随班就读的比例达50%以上。

二、加大经费投入,不断优化特殊教育办学条件

(一)优化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十五”期间,全市新建改建特殊教育学校校舍92122平方米,市区两级政府共投入经费达11735.31万元,添置设施设备的经费达4817万元。此外,市教委自2004年开始建立特教专项经费,每年投入1000万元,用于特教学校配备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现代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教育设施设备。市教委专门制定了高于普教学校的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确保特教学校有充足的办学经费。目前,28所特教学校都实现了信息网络校校通,建有多功能教室,有的学校还建起了电子阅览室。同时,每所学校都配备了用于语言训练、肢体训练、感官训练、生活能力训练等康复训练的器材。

(二)率先在特殊教育学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免费教育。从2005年2月1日起,免除在盲、聋、辅读学校接受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的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和课外教育活动费等费用。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还根据本地区的实际,不同程度地免除了残疾学生在校的伙食费等费用。

(三)对特殊教育学生实施帮困助学。市教委、市民政、市残联等六部门自2003年起联合推出“扶残助学春雨行动”,为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子女建立了助学保障体系。据不完全统计,“十五”期间,累计接受帮困助学的各类残疾学生达72029人次,累计资助金额10284.1万元。一些渴望踏进大学校园的残疾学生,在春雨行动的支持下圆了他们的大学梦。此外,市民政局还通过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出资100万元,用于特教残疾学龄儿童检测、康复等工作。

三、深化特教课程改革,促进内涵发展

根据特殊教育发展要求,上海市研究、编制和开发了一系列新的特殊教育课程和教材,制定了《辅读学校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征求意见稿)》、《聋高中课程方案》、《聋高中课程标准》、《盲高中课程方案》、《盲高中课程标准》等规定。同时,校本课程和教材的研究在特教学校普遍开展,取得初步成果。

四、加强师资建设,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

(一)制定专门的鼓励政策。将特教津贴的发放方式由原来的每月300元变为按工资15%的比例发放,并随工资的增长自然增长,从事特教事业满25年的可记入退休金。对从事聋、盲教育满25年、智残教育满10年的教师发给“荣誉证书”和物质奖励。设立“特殊教育先进工作者”专项奖励,定期对特教学校、普通学校、教研等部门从事特教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教职工、研究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二)充分发挥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系和上海特殊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等专业机构的作用,全面开展特教学校教师职前培养与职后培训、学历教育与非学历培训以及各种类型培训工作。在全国率先实行特殊教育教师“双证”制度,规定从事特殊教育的教师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特殊教育教师上岗证书,特教学校新教师全部为特教专业或其他相关专业的大专以上毕业。目前,特教学校的师资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教育素养有了较大提高。全市1189名专任教师中,40岁以下的青年占7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85%,具有中学高级职称的占4%,具有小学高级职称的占55%,评选出3名特级教师。全市建立了开展特教名教师后备人才培养的名师培养基地。

编辑:施劲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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