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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三大工程”力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作者:夏静 彭沁沁 发布时间:2015-09-18 来源: 新华网

目前,《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成为了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近日,湖北省政府制订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部署实施“义务教育质量提高工程”、“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和“义务教育关爱工程”,强力推进湖北从基础教育大省向基础教育强省转变。

2月底,湖北省召开城市圈教育综合改革工作专题会议,将在今年启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行动计划”。《意见》的核心旨在以具体举措整体提升教学质量,调整师资和生源分布,平衡区域教学水平差距。在择校热、课业重、大班额和农村中小学师资匮乏等教改难点上,湖北已率先大胆“破题”。

根据《意见》,中小学将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实现教学质量的总体提升。小学、初中重点和等级的评定将被叫停,人为划分重点或非重点班级被明令禁止。同时,义务教育阶段,一切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再成为学校招生的依据,学生们将摆脱“分”字当头的重担,享受“以人为本”的快乐学习。

《意见》要求逐步取消中小学校长的行政级别,使校长由忙于开会的官员回归专业化的教师。并规定任满2届后,校长须在区域内换岗交流。在平衡城乡师资水平差距方面,自去年起,湖北在35个县市区推行“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让教师们告别“寄人篱下”之苦。根据计划,湖北省教育厅厅长陈安丽强调,今后每年将有超过2000名大学毕业生走进乡镇中小学,来自基层的资教生、免费师范生将成为教师的主力军。到达退休年龄的特级教师、湖北名师可办理延退,在村镇薄弱学校的教学一线发挥余热。此外,依靠轮岗交流制度,一批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也将充实到乡镇基础教育的队伍中去。通过让校长和教师“动起来”,打通城乡师资流通不畅的栓塞,为教师队伍这一教育命脉注入新鲜血液。

与此同时,《意见》要求各地政府指定有资格的公办学校或委托民办学校接收流动人口子女,保障农村留守儿童有人管,上好学。避免这一群体成为“被遗弃的一代”,让这些“流动花朵”在公平教育的滋养下茁壮成长。3月15日,“关爱城市流动的花朵·湖北希望工程助学进城计划”在武汉东升农民工学校正式启动,湖北省青年发展基金会将对品学兼优的农民工子女提供资助。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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