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省外 > 正文

安徽:实现城乡义务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

作者:程士华 发布时间:2016-04-15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

  城乡学生流动日益频繁怎么办?安徽省近日印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随学生流动可携带,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据安徽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农村学生大量涌入城市,给城市义务教育带来很大压力。接收进城务工子女较多的地区和学校,多次呼吁尽快完善相关政策。同时,农村学生身份发生变化,难以继续享受中央财政“两免一补”政策。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进城就读学生的关怀,适应了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的新形势要求。

  根据实施意见,从2016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2016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普通小学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在继续落实好农村学生“两免一补”和城市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同时,向城市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推行部分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所需经费,分项目按标准由中央、省、市县(区)三级按比例分担。

 

责任编辑:周灵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