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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出台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

作者:吴晓颖 发布时间:2017-06-30 来源: 新华网

  新华社成都6月29日电(记者 吴晓颖) 不准布置超时超量的课外作业、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以及侮辱学生、不准将升学率作为考核评价学校和教师的主要标准……记者29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该省已发布《四川省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规定》。

  《规定》提出,中小学校要严守生命安全底线、严格执行课程设置方案、严控考试次数、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一科一辅”规定、严格规范家校联系,严禁歧视学生、严禁违规补课、严禁公布考试成绩排名、严禁层层下达升学指标。

  从6月底起至2017年10月底前,四川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减负集中整治。各市(州)、县(市、区)和学校要对照“十严十不准”开展自查自纠,对学校减负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到位。四川省教育厅将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专项督导组对各地减负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同时,四川省要求,各地要通过多种形式将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向社会公布,并设置举报电话,接受监督。对于举报的问题,要认真核实查处,对违规的单位或个人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通报。对中小学减负“十严十不准”发布后仍顶风违规者,要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耿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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