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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明确北京共有产权住房可落户入学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8-17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新华社北京8月15日电(记者 孔祥鑫)  记者15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8月3日至8月10日,北京市住建委在官网上就《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和《关于印发〈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和建议,该部门在进行回复中再度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属于产权类住房,可以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办理落户、入学等事宜。 

  针对办法,群众提出的意见主要集中在单身申请家庭年龄、离婚限制年限、住房转出记录以及能否落户、入学等方面。 

  有群众反映单身申请30岁年龄限制过高,同时也有群众赞成,认为共有产权住房应优先保障家庭结构稳定且人口较多的家庭。不满30周岁单身家庭可“先租后买”,形成梯度消费。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制定支持政策,引导单身青年通过租房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实现有效衔接。 

  对于离婚人员申请问题,北京市住建委已在办法中明确仅限制“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的情形,对离婚前家庭成员无住房或再婚家庭,不受此限制;对于要求无住房转出记录,目的是聚焦无房刚需家庭首次购房需求,符合回归自住属性、杜绝投资投机需求。同时,采纳部分群众提出应将“无住房转出记录”明确为“在本市无住房转出记录”的意见建议,在办法中予以修改。 

  《中国教育报》2017年08月16日第1版  版名:要闻 

    

责任编辑:耿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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