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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每个乡(镇)至少设一个公办幼儿园

作者:余靖静 俞 菀 发布时间:2017-09-01 来源: 新华社

  新华社杭州8月31日电(记者  余靖静 俞 菀)  为推进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发展,着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浙江要求每个乡(镇)至少设置一个公办幼儿园,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

  将从9月1日开始施行的《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要求该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保障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接受基本幼儿园教育的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地区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一规划、优先建设。

  据介绍,截至2016年12月,浙江省共有幼儿园8500多所,适龄在园儿童超过187万人,全省学前三年入园率达到97.5%。

  “学前教育事业取得明显进步,但现有合格学前教育资源短缺。”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力伟说,部分城市和城镇幼儿园超班额的情况比较突出,许多农村的村级规划幼儿园尚未建成。

  浙江省教育厅厅长郭华巍表示,随着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带来社会公共服务政策的调整,尤其是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和全面两孩政策放开后,“入园难”问题将进一步凸显。

  《浙江省学前教育条例》同时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保障学前教育经费,县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五。

责任编辑:耿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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