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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对教师家访工作提出规范要求

作者:周竹生 发布时间:2015-07-10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每年对每位学生至少家访一次

丹阳对教师家访工作提出规范要求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周竹生)学校家访工作应针对所有学生,每学年对每一位学生至少家访一次,对离异、单亲家庭子女和“六类儿童”等特殊群体必须上门家访。在职教师全员参与,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发挥主力军作用。学校领导及中层干部尤其要带头参与家访。丹阳市教育局为推进家访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成效化,对全市中小学教师家访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提倡以传统的教师主动上门家访为主,辅之以电话家访、短信家访、网络家访等形式。学校和教师可针对学生具体情况确定家访方式,学校要对教师进行相关培训,确保家访工作的顺利开展。

教师家访时要遵守有关规定,严格做到“六个不得”,即不得接受家长馈赠的钱物,不得接受家长的吃请和报销开支,不得要求家长安排车辆接送,不得借家访名义向家长提出任何私人要求,不得参与家长组织的任何娱乐消费活动,不得以家访名义进行有偿家教。同时,要注意保护学生及家庭隐私。家访前可以通过电话预约,让家长有时间准备。个别家长确实认为不方便入户访问的,可以约定到合适的场所面谈。

家访教师要随时注意观察被访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对有进步的学生要及时表扬催其奋进,对于变化不明显的学生要追踪家访,进一步做更细致的教育工作。

学校要认真做好家访记录,对走访情况、发现问题、解决办法、处理结果等都要有详细的记录,并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积累经验。教师要注意家访路途安全,在家访前应当向学校报告,学校应及时登记。

农村学校要注意针对“留守儿童”情况,利用春节、农忙等父母返乡机会进行家访,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共同探讨教育管理学生的有效措施。

教师在家访前应明确家访目的,确定谈话内容和方式,务求家访实效。家访时教师应实事求是向家长反馈学生在校情况,并向家长了解孩子在家表现,共同探讨教育学生的办法。在家访中应注意沟通交流方式,以表扬鼓励学生为主,引导家长掌握正确的教育子女方法,切忌简单粗暴。

家访中要充分重视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对家长的正确意见和建议要完整记录,做好整理。对家长因不了解学校情况而提的偏激或不正确的意见要求,应当耐心解释,宣传有关政策、规定,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学校要及时总结家访活动,对家长反映的共性问题,要采取解决措施,改进学校工作。

要通过家访宣传教育方针政策,介绍学校育人工作重点,传授家教知识,告知学生在校学习成长情况,同时了解学生家庭和学生在家表现情况,听取家长对教师教学和学校教育工作的意见建议,建立起通畅互接的联系渠道,家校合一,形成教育的合力。

(丹阳市教育局)

编辑:汤雯

责任编辑:顾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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