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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无证幼儿园“取缔难”有望破解

作者:沈 渊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3—5年内“消灭”无证幼儿园;同时,为缓解流动人口适龄儿童接受学前看护的迫切需求,苏州市将建立一批学前儿童看护点,此举有望破解无证幼儿园取缔难的大难题。5月3日召开的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推进会上,《苏州市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也正式出台。由于经济快速增长,我市已成为国内第二大移民城市,外来劳动力人口大量输入,出生人口逐年猛增,全市学前教育资源不足矛盾突出,无证园的存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了“入园难”的压力;但监管缺失,安全隐患突出等弊端也显而易见。在各方努力下,全市无证园数量已从2010年的593所,减少到2012年的451所,仍收纳有4.7万名孩子。

一方面,为了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市区两级政府已经提出力争3-5年内,无证园清理整顿到位。同时,适龄儿童,尤其是大量进城务工人员随行子女的看护问题也要得到妥善解决。针对这一难题,市教育局、市综治委办、市公安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了《苏州市学前儿童看护点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

根据《办法》,苏城各地要建立起一批学前儿童看护点,实施属地管理。举办人向所在地教育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程序才能招生,由此“无证”也就变成合法。《办法》要求农民工集聚的街道、镇和村、社区等要零租金或低租金为看护点提供园舍资源,园舍必须通过质量安全鉴定、消防验收合格。看护点不能擅自命名“幼儿园”、“托儿所”。看护点应设有活动室、儿童盥洗室、午睡室、保健室、办公和厨房及户外活动场地等场所,配备必要的游戏和体育活动设施。

安全方面强调看护点要有独立门卫值班室,实行封闭式管理,全过程看护,须配有2名及以上的专职保安。此外,看护人员与儿童比例控制在1:15之内,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不得低于看护人员总数的30%,有专职或兼职的卫生保健人员负责卫生防疫工作,所有工作人员须持有健康证明,且每年定期体检。看护点收取的保育教育费不能高于公办合格幼儿园收费标准。看护点要做到就近入园,禁止跨区域招生和使用校车。

会上,副市长王鸿声指出,下阶段全市无证园清理整顿的原则是堵疏结合、分类治理。对基本符合办园条件和当地幼儿园布局规划的无证园,要求其按照标准进行整改,待验收合格后,由教育行政部门为其办理许可证,纳入规范管理; 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无证幼儿园要坚决取缔;对于办园规模小,不具备办园基本条件的,将采取建立学前儿童看护点的办法来加以管理。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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