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周竹生)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省定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办学标准办好每一所学校,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从2013年暑期开始,丹阳改革招生制度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1.控制择校比例。 公办学校坚持免试、免费就近入学。科学划定学校施教区,保证施教区生源数量与学校招生规模基本适应。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制度,保证每所公办学校择校生比例控制在招生总数的10%以内。
2.规范办学行为。 坚持随机均衡分班,实现“减负”工作常态化。建立市学生发展指导中心,办好乡村少年宫,加强对学生成长的有效指导,重视心理健康教育,使每个学生都能按时完成学业。
3.扩大分配指标。 热点普通高中70%以上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所有初中,初中招收的择校生毕业时不得享受热点普通高中统招生分配指标。城区其他四星级高中招生指标的85%以上按“尊重志愿、兼顾区域”原则公平分配到所有初中。
4.控制办学规模。 实行标准班额办学,原则上小学班额不超过40人、初中班额不超过45人,并积极推进小班化教学。
5.完善助学机制。 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本地就学的同城同等待遇,优先满足农村留守学生进入有寄宿制条件的学校学习,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教育安置工作。办好特殊教育学校,加强对随班就读学校相关教师培训,提高特殊教育教师待遇和特殊教育水平。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完善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资助体系。
6.规范学校管理。 注重学校文化和特色建设,着力培育环境文化、制度文化、社团文化、班级文化、组织文化、课程文化。健全义务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和学生学业质量评价体系,完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科学评价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通过以上措施,丹阳市将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把均衡配置资源作为重点,把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根本,把推进方法创新作为动力,把落实责任机制作为保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丹阳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