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获悉,盐城市公安交巡和教育部门自即日起至5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联合开展接送学生(含幼儿)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
据介绍,学校、幼儿园自备或政府组织的专门接送学生的车辆,由县级教育、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对车辆和驾驶人资格进行审核确认,核发统一的校车标志和校车准驾证。其他非专门接送学生的车辆以及家长自发包租、拼租车辆,由机动车所有人向学校(幼儿园)提出申请,经学校(幼儿园)初审后报当地教育行政、公安交管部门,参照校车及其驾驶人标准,对车辆和驾驶人资格严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学校、幼儿园组织家长与车主、驾驶人签订安全接送学生协议,纳入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核发接送学生车辆标志。
今后,公安交管部门将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资格审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和不符合接送学生要求的,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取消其接送资格。每学期开学前及车辆、驾驶人检审时,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审查学校(幼儿园)对接送车辆的安排及学校(幼儿园)与车主、驾驶人。
盐城市交巡警支队负责人特别强调,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是客车车型,严禁利用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其他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对未纳入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公安交管部门管理的车辆,一律禁止接送学生,违规接送的“黑车”一律取缔。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