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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新《学校门卫职责》今起实施

作者:刘颖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新华报业网-南京晨报

退休的大爷担任校园门卫今起将被明令禁止!记者昨天获悉,为了加强校园内部安保工作尤其是门卫管理、值班护导工作,严防不法分子进入校园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南京市教育局新修订的《南京市学校门卫职责》今起实施,明文规定学校门卫要由专业保安或具有保安资质的物管人员担任。

新修订的《门卫职责》包括七大内容。1.学校门卫应由专业保安或具有保安资质的物管人员担任。2.门卫应忠于职守,履行职责,遵守纪律,着装上岗;熟练操作校内监控和报警等设施设备。3.学校禁止外来人员随意入内。对来访人员(家长)须进行身份登记,经核实并征得被访者(班主任)同意后,方可允许进入校内。4.外来机动车辆不得进入校园。对确因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车辆,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引导其限速停放到指定地点。5.在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期间,对离校的学生,应查验班主任或学生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留存。6.对外来人员进出校园携带的可疑物品应进行查验,防止校园财物被盗。严禁各种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校园。7.上学和放学期间,应在学校门前协助疏导师生有序出入,确保门前畅通。对在学校门前占道、滋事、取闹等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对不服从管理、危及校园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采访中记者发现,南京很多区县已经自行针对校园门卫安全采取了措施。“我们区已经成立了专门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始摸底校园周边出租房屋、中小旅馆底数、流动人口落脚点,对违规经营的旅馆、招待所以及租住身份不清、来历不明人员的出租户,将责令限期整改。”江宁区教育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下一步将为学校、幼儿园校园警务室配齐必要的设施设备,保证警务室功能完善,运转正常,同时在校园及周边地区增加必要的视频探头,确保对各类治安情况的全方位、多角度、全时空监控,为犯罪的早期预防和案件事故调查提供有力保障。

编辑:杨昆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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