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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开展“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

作者:谢道权 张华明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日前,为充分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全力打造特色廉政文化建设品牌,泰兴市教育系统积极响应市纪委号召,在全市中小学中开展了“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截止目前,共有17所学校申报了“泰兴市廉政文化示范点”。

近年来,泰兴市教育系统以“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为抓手,通过开展廉政文化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广大教师廉洁从教意识和广大学生敬廉崇廉的自觉性,廉政文化建设水平得到大面积提升。几年来,我市共有1所学校被评为“江苏省廉政文化示范点”、4所学校被评为“泰州市廉政文化示范点”。

今年4月,根据市纪委廉政文化进“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农村、医院”的“七进”工作要求,市教育纪工委、监察室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泰兴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的通知》。

《通知》明确,从2011年起,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健全、活动正常、效果显著的学校,均可以申报“泰兴市廉政文化示范点”。“泰兴市廉政文化示范点”每年评选一次,采取单位申报和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法产生。每年4月份,由单位自行申报。10月份,市纪委将采取调阅资料、现场观摩等方式组织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单位在泰兴廉政网等媒体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经考评合格后,颁发“泰兴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奖牌及证书。

《通知》强调,在评选出的“泰兴市廉政文化示范点”中,每年将择优推荐参加“泰州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和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验收。对已命名的廉政文化示范点,在每年6月的廉政文化集中宣传月活动中,进行一次回头看,对气氛不浓、措施不力、效果较差,不符合相应等级示范点标准的,一次复验不合格提醒整改,两次复验不合格予以摘牌。凡有严重违反师德问题或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示范点一律予以摘牌,同时两年内取消申报资格。

《通知》还对“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一是要有创建活动计划和具体创建措施。将廉政理念融入学校德育,根据学校实际和不同学段学生认知规律开展专题性和渗透性的廉洁文化教育。二是要有适应师生需要的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开展廉洁文化书画、歌咏、朗诵比赛等活动,对学生强化“敬廉崇洁、廉洁修身”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修养,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是要有固定的廉政文化传播渠道和阵地。在学校图书馆(室)设有廉政文化书架,学校广播、报刊、网站有廉政文化专栏、专页,学校文化活动有廉政文化节目等。四是要有完整的廉政文化建设督查考评制度。明确督查考评的对象、时机、目标、方法和奖惩措施,确保学校廉政文化建设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

今后,泰兴市教育系统将进一步以“四无”学校创建为载体,以师德建设为重点,继续加大廉政文化建设的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丰富廉政文化建设内涵,全力打造一流的人民满意的学校廉政文化。

(泰兴市教育局)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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