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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出台幼儿园入学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1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育报》

5月10日,常州市教育局发布《2011年常州市幼儿园入学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

幼儿园:就近入园

基本政策:

幼儿教育属非义务教育,没有固定的施教区。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招生以就近入园、方便家长和有利于幼教发展为原则。任何幼儿园一律不得将入园资格和是否接受本园亲子教育挂钩。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不得自立名目收取与招生挂钩的择园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酌情减免。

热点解答:

关于家长关心的“入园难”,市教育部门负责人解答:从全市层面看“入园难”并不突出,由于人口分布不均衡,存在暂时性短缺现象,教育部门正在采取多项措施,如盘活存量资源,增加教学点,兴办新园等,逐步予以解决,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能入学。

小学: 就近免试入学,班额不超过40人

基本政策:

常州市区新生按施教区就近免试入学,施教区范围见各小学6月15日公布的招生通告,或登录常州教育信息网(www.czedu.gov.cn)查询。

入学时需提供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证件。所谓“合法固定住所”,是指父母在市区长期固定居住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屋或租住属公有产权并持有本人房屋租赁证的房屋。

政策规定,孩子的户口应与其父母的户口及合法固定居住地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其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为准。父母无自有的合法固定住所,而持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到施教区报名,应同时具备相关条件。对于二手房购买家庭,应在小学招生报名一年前办理好二手房产权及户口迁入手续,并实际居住。施教区内的每套住房6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在相应学校就读(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

热点解答:

小班化问题一直为家长所关心,常州市教育局负责人解释:今年开始,全市小学实行班级授课制,不分“快慢班”、“重点班”和“提高班”;严格控制班额,实行的是“标准班额”,在确保学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的前提下,小学起始年级的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0人,初中起始年级的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下一步,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将积极进行“小班化”教学试点。

友情提醒:

对于目前还在“择不择校”问题上纠结的家长,业内人士提醒:民办初中招生时,将按同一比例分配招生计划,包括艺体特长生招生也是按同一比例分配名额,也就是说,孩子在家门口上小学,将来进初中时将享受到比上热门小学更好的升学机会。

公办初中: 按施教区就近入学;16所学校招收特长生

基本政策:

公办初中按施教区相对就近直接入学。学生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是确定其在何施教区入学的主要依据。学生的常住户口应与父母的常住户口及合法固定住所保持一致。若是常州市区户籍,不一致的以父母合法固定住所为准。

市教育局直属初中:外国语学校、正衡初中、二十四中、实验初中、北郊中学初中部、田家炳中学分校、同济中学、北环中学、翠竹中学、花园中学、清潭中学、丽华中学、朝阳中学、兰陵中学、勤业中学、市北实验中学共16所学校招收特长生。特招项目有: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舞蹈、健美操、艺体、书画、器乐、羽毛球、棋类等。报考艺体特招项目的对象是:常州市区户口、具有相关特长、年龄符合要求、走读方便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热点解答:

关于初中校的分班和班额问题,常州市教育局负责人介绍:根据上级文件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考试或测试,也不得以“奥数”等竞赛或获奖证书作为依据,“择优”进行招生录取,更不得以举办“实验班”、“双语班”等各种名义进行招生、分快慢班。我市明确规定各初中校不分“快慢班”、“重点班”和“提高班”等,也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进校费”、“分班费”。初中起始年级的班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人。

友情提醒:

常州教育网公共首页“服务中心”有“常州城区初中学区查询”栏目,可查询施教区信息。

对于在“公办校”和“民办校”之间摇摆的家长,常州市教育局局长丁伟明提醒:在择校问题上家长要慎重,要根据家庭经济和孩子实际情况理智选择,不要盲目攀比,省常中的优秀学生中不乏来自普通初中的佼佼者。

民办初中: 免试入学、自主招生

基本政策:

今年全市民办初中的招生政策和去年保持稳定,继续实行“自主招生、免试入学”的政策,各民办初中,必须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组织领导下,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招生方案以及规定的招生时序,同步实施招生。

民办初中艺术特长生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去年为4%),其余名额按各报名单位实际报名人数,按同一比例分配。按同一比例分配招生计划,既考虑校际间的平衡,体现公平公正,又有利于缓解小学的“择校热”,促进小学更好地落实就近入学政策,从而促进各小学优质均衡发展。

民办初中的招生流程为:公布方案、自主报名、信息审核、初中录取。

热点解答:

如何确保民办初中“免试入学、自主招生”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据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介绍:第一,招生过程中,当某民办初中报名人数等于或少于招生计划数时,该民办初中采取等额录取的办法;多于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初中则以小学为单位,根据学生素质报告单提供的信息,按德智体发展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第二,学生素质报告单中德智体等各项等第,是根据全市统一的标准评定的。虽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不同小学之间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但对同一所小学来说,这个标准却是相同的。另外,名额分配到小学,选拔也在同一所小学进行,与其他小学没有竞争。第三,各民办初中招生在录取过程中,均要成立由学校行政、教务处等相关部门成员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招生的各项工作;同时成立由学校有关方面代表组成的纪检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过程。第四,各民办初中的招生方案、招生计划、录取学生名单必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各自校园网上公示,接受社会及舆论的监督。在民办初中招生过程中,市民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可向市民办初中招生纪检监督小组举报(举报电话为:85681366)。

友情提醒:

1.民办初中录取不是由小学推荐,小学只负责对学生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和公示,录取权限在民办初中。

2.今年,民办初中将以小学生素质报告单上,五年级及六年级第一学期成绩的等第,为择优录取主要依据。

3.今年,由学校评定的各种校级荣誉(如:三好生)将不再作为择优录取的条件,仅保留“常州市优秀少先队员”一项荣誉。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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