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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七项举措切实防范校车事故发生

作者:韦有智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赣榆县教育局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和学生安全教育努力防范安全事故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切实做好校车安全事故防范工作,强化安全教育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一是成立教育系统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职责,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二是教育局将会同公安、交通、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每一个乡镇、每一所学校、幼儿园(含办学点),对接送学生及幼儿上下学所使用的各种交通工具及驾驶人员进行拉网式检查,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用,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采取临时性应急措施,解决当前学生上下学交通问题。各学校也将加大对辖区各类接送学生车辆的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三是将会同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对所有承担接送学生车辆运营管理人员及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一次交通安全再教育、再警示,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坚决杜绝安全状况达不到要求的车辆上路,坚决杜绝车辆驾驶人员违规、违章操作。

四是利用校园广播、橱窗、画廊、标语、宣传栏、班会、家长会、告家长书等形式,对全体学生及家长进行乘车安全教育。明确要求中小学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坚决不乘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货运车等非法运营车辆上下学,教育提醒步行、骑车上下学的中小学生遵守交通规则,主动安全避让行驶车辆。提醒广大学生家长提高安全意识和监护责任意识,千万不要租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印发校车使用问卷调查表,全面了解学生乘车需求情况。

五是继续坚持学生上下学教师执勤、学生路队、小黄旗标志制度,继续落实好城区学校错峰放学制度。全县中小学生人人佩戴小黄帽。

六是立即制定应对冬季极端天气的交通安全措施,重点防范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河面结冰对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的不利影响。学校在必要时要果断采取停运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或调整上课、入园时间等安全措施,遇到连续极端恶劣天气,经教育局批准可提前放假。要明确驾驶人员按照雪、雾、冰冻天气安全驾驶要求,督促他们时刻牢记安全第一,严禁超载、超速,确保交通安全。

七是全面落实安全稳定各项要求。在落实校车安全事故防范要求的同时,全面落实安全稳定的各项常规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校门值班和校园巡查。定期开展拉网式安全检查,全面做好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公共卫生安全、治安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校园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环节的隐患排查,特别要加强对寄宿制学校的安全隐患排查和新配备的现代化装备的安全管理,务必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重视师生思想稳定工作,及时发现并主动排除各类不稳定因素,为事业发展营造更加和谐的氛围。

(连云港市赣榆县教育局)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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