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扬州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市区小学生上学放学时间,原则规定各小学不得要求小学生早晨8点之前到校,下午低年级学生不得在4:00点之前、中高年级学生不得在4:40之前放学,新作息时间将从5月1日开始执行。
通知要求,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小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学生中午放学、下午上学时间由各校视当地交通实际等自主安排。各校作息时间应按省规定上网向社会公布。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小学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设置方案,充分利用规定工作时间,不断提高办学质量效益,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此举是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社情民意和有关政策规定,旨在进一步严格执行江苏省规范办学行为“五严”规定,严格控制小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活动时间,坚持“健康第一”,切实保证师生法定休息权利,科学安排小学生学习生活。
编辑:沈大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