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涟水县出台群众满意学校标准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0-22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育报》

“办学行为、收费行为是否规范,校务公开是否全面实行、教育教学质量是否不断提升……”日前,淮安市涟水县教育局出台了群众满意学校具体量化标准,不断引领全县中小学积极创办人民满意学校。

标准从“实行校务公开、规范收费行为、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和服务质量、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等5个方面对群众满意学校评估进行界定。要求群众满意学校必须做到依法治教,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沟通渠道畅通;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禁违反“家长自愿、不盈利”原则违规收费;严格执行“五严”规定,不得违规补课,禁止有偿招生;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完善资助体系,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关爱学生,不得进行有偿补习活动等。

据涟水县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期将组织人员对照“群众满意学校标准”对学校进行全面考核和评议。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陶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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