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云港市根据《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建设规划》和《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大对2012年度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履职情况的考核力度,推进全市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明确考核类别和对象。 对在职在岗的江苏省特级教师、连云港市名校长(名师、模范班主任)、连云港市优秀校长(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实行年度考核;对市骨干校长(班主任、教师)实行周期考核。凡是不履行其职责的,不参加考核,同时放弃相应称号和相关待遇。
明确考核组织和管理。 按照《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333工程”建设规划》的规定,实行分级管理、培养与考核。今年是全市“333工程”第一周期建设完成之年,也是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周期考核之年,考核结果作为进入第二周期培养的依据。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对被考核对象在本区域内履职情况的全面综合考核,各学校重点考核被考核对象在本单位内的履职情况,各学科课程基地重点考核被考核对象在基地建设中的作用发挥。
明确考核程序和办法。 要求各县(区)教育局、学校合理安排好考核工作的日程,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并通知本单位考核对象按时递交考核材料。各级各类学校协助县区教育局做好对被考核对象的民主测评工作。参加测评的教师不少于本单位人数的80%,格次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类。学校负责对所有上交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学校的考核意见,确认无误后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纸质登记表或考核表在校内公示、电子稿在校园网公示3天,无异议后统一将考核对象所有上报材料报送所属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成立考评组,按照梯队类别对考核对象材料进行复审、考核,确定考核结果。市教育师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县区考核工作进行复查、对考核结果进行确认,同时对第三层次培养对象进行周期材料评审,考核结果在网上公示。经考核合格者,市教育局发文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市直属学校考核对象考核材料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审核。
考核结果与使用。 根据《连云港市中小学高层次人才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年度考核结果作为申报评审高一层次荣誉称号的必备条件。不合格者,不发放下一年度津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市“333工程”培养对象称号予以取消,特级教师报省教育厅建议取消称号。“333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有两个年度考核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即认定为周期考核“不合格”,不再授予第二周期的第三层次称号,并取消享受的待遇和培养资格。凡在培训、培养期间因各种原因受到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以及在考核中提供虚假材料等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连云港市教育局 供稿)
编辑:江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