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 (通讯员 杨岳)为了促进全县学前教育普惠、优质发展,沭阳县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全县学前教育工作实际,切实加强中央、省财政综合奖补资金的使用管理。
该县明确奖补资金分配原则与使用要求,坚持“重点优先,集中投入”,中央财政奖补资金1036万元主要分配给34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省财政奖补资金1130万元主要分配给20所公办幼儿园,并对创建成省优质园的幼儿园优先考虑、适当倾斜;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园舍租金、补充玩教具和保教生活设施设备、校舍维修改造等,不得用于人员支出,不得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
该县加强奖补资金核算管理与使用监管,公办幼儿园会计核算工作由县财政、教育部门按规范建好账,落实《沭阳县教育系统经费收支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各民办幼儿园须在银行开设单位账户,不得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并按规定建账,做好经费的收支核算工作。县教育、财政部门将开展专项督查,如果发现违规行为,将收回违规使用资金,并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沭阳县教育局)
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