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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发布“最严”义务教育阶段转学“规矩”

作者:周 丹 发布时间:2016-03-30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周丹)为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规范义务教育学校转学行为,无锡市教育局近日出台《关于做好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工作的通知》,就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转学条件、转学手续、转学原则、办理时间等作严格规范。

  重申:转入学生须符合条件。市教育局明确,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准予申请转学:学生全家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区县内跨学区、乡(镇)迁移的;流动人口适龄子女全家居住地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省辖市内中心城区之间迁移)并符合当地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条件的;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对符合转学条件、确有转学需求的学生,转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据学额空余情况,统筹安排、有序接纳,转出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应予以及时办理。

  明确:本市范围内办理转学的时间。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学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为有利于教学秩序的稳定和学生的正常学习,《通知》明确,本市范围的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转学只能在暑假期间,即正常学年结束的时候,如有特殊情况,才可酌情在寒假进行。家长和学生应在当年秋学期开学前一周内(特殊情况可在春学期开学前)提出转学申请。

  强调:转学工作七项“禁令”。对于相关转学行为,《通知》提出七项“禁令”:转入学校不得对学生进行入学考试或测试;学生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转学,待复学后方可办理转学;学校不得接收没有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本市范围内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严禁学校组织招收小学非毕业年级学生;严禁民办学校擅自扩大办学规模,整班招收插班生。

  警示:不转学籍影响中学升学。《通知》明确,未按规定办理正常转学手续,孩子将无法取得正常学籍。市区中招有关文件规定初中学生须在学籍所在学校读满3年,才能获得学籍所在学校热门普通高中分配生指标的资格条件。因此,小学转学学籍手续未办妥的学生,初中可能没有正常学籍,因此也无法获取热门普通高中分配生指标。”《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学籍管理中的转学要求,以条件明确、手续完备、程序正当、权责清晰为原则,确保转学工作正常进行;学校要将有关政策要求明确告知学生及其家长,耐心做好解释工作,不擅自承诺,也不随意推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无锡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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