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瞿春红)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治,要真管真治,就要有纪律有规矩。新学期,扬中市教育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把纪律和规矩“明起来、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为目标,建立健全“四项制度”,当好“啄木鸟”和“护林员”,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作风建设实行责任制。制定印发《扬中市教育系统作风效能建设“三查一审”常态化检查实施意见》,强化领导责任落实,对于涉及校园安全、规范办学、队伍建设等八项内容实行分管校长责任制,每月20日前自查自纠,并汇总上报。同时,要求各校利用行政会议加强研讨,拿出整改意见,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进行落实。
财务管理实行公示制。认真落实《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制度(试行)〉的通知》要求,加强财务管理廉政风险防控,强化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对于大额支出审批管理、固有资产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要求各校定期召开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备查,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
食堂采购实行准入制。制定落实《食堂财务管理办法》,加强食堂安全管理,对米、面、油、猪肉、调料等大宗需求实行准入制供货。通过招投标选择准入企业,建立准入供货的长效机制,采取多人采购和采购验收抑制进货价格。各校财务状况每月向学校和伙委会进行报送,接受社会检查监督。
常规考核实行通报制。认真落实《教职工事、病、产假管理制度》,加强教职工常规工作管理,严格规范病假审批手续,短期病假由学校审批,长期病假由教育局审批备案,并按比例发放基本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对于教职工出勤情况要求各校实行一事一通报,一天一公示,一周一汇总。
(扬中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