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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姑苏区规范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办学行为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2 来源: 江苏教育网

  近日,苏州市姑苏区文教委根据《关于做好姑苏区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2016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的工作部署,立足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监管工作实际,通过强化服务质量监管、过程监管、多元主体监管等方面,努力规范区域内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

  强化服务质量监管,提升满意度。进一步牢固树立服务质量意识,严格落实监管行动计划,落脚在服务功能的提高,服务内容的完善、服务方法的改进上,不断督促机构提升服务质量。

  强化过程干预监管,实现稳定度。以前只是对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进行阶段性检查,本次年检转向嵌入服务过程的伴随式监管,定点跟踪,在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在问题出现前及时预警,进行动态调整。

  强化多元主体监管,凝聚向心力。通过苏州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多元监管,让监管主体从单一的政府部门变为师生共同参与,并逐步延伸到学生家长、社会各界,客观、全面地反映机构的办学水平。

责任编辑: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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