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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淮安区加强民办教育机构管理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6 来源: 江苏教育网

  为强化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及时准确掌握民办教育机构运转情况,近日,淮安市淮安区出台四项报备制度,加强民办教育机构管理。

  报备对象主要为该区各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四项报备内容主要包括校长变更(连任)报备制度、招生广告和简章报备制度、项目变更报备制度、收费报备制度。

  四项报备制度对民办学校收费行为作出了较为细致的规定,要求民办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必须按实际收取项目和标准向区教育局备案;先报备,后收费,所收费用必须存入财政专户,实行单独列账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收费报备后,严格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校园显著位置设立固定收费公示牌,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四项报备制度还对各项报备内容的报备时间、工作内容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该区教育局对各学校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审核,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政令不畅等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启动违规失信惩戒机制,将学校及其举办者和负责人纳入信用系统“黑名单”。

 

责任编辑: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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