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袁军辉 孙奋海)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义务教育政策法规,规范学校办学行为,5月23日,镇江市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督查组一行来到丹阳,对全市规范办学行为“八项规范”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督导组通过听汇报、查阅台帐材料、随机访谈师生、问卷调查、听课评课等等多种方式,实地督查了云阳学校和丹凤实验小学两所学校对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的情况、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相关机制的情况和对规范办学行为“八项规范”的执行情况。
为了学习、贯彻和落实好镇江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丹阳市教育局召开了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分管校长、挂牌责任督学动员会议,解读“八项规范”内容,编制了丹阳市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八项规范”专项督导方案。在学校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教育局和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全体责任督学分3大组6个督查工作组,对全市6个督学责任区58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了规范办学“八项规范”专项联合督导,每校半天。督导组到校查看学生到校情况,听取学校校长办学行为“八项规范”自查汇报,听课、巡课,开展学校行政人员、教师、学生访谈、家长电话访谈,巡视大课间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室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师生问卷调查,调阅教师备课、作业布置与批阅情况,查看台账资料, 检查学生用餐和放学清校等情况,查阅相关台账资料,并对学校取得进展和发现问题及时向学校中层以上领导反馈,提出有关整改建议和要求,进一步增强了学校规范办学的思想意识,促进了教师教育观念转变,加强教师了规范从教的自律,全市规范办学推进态势良好,规范办学成效进展明显。
(丹阳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