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讯 扬州市21日发出通知,今年秋季学期起,全市托幼机构儿童、各类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将全部纳入该市城乡居民医保。
扬州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年130元/人。每年9月1日至12月15日为在校学生下一年度医保费用集中缴费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保费代征。扬州市外户籍的高校新入学学生,在按期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后,自报到之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今年秋季学期起 扬州在校生将全部纳入医保
作者:张 晨 发布时间:2017-08-22 来源: 中国江苏网
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讯 扬州市21日发出通知,今年秋季学期起,全市托幼机构儿童、各类中小学生、高等院校和职技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将全部纳入该市城乡居民医保。
扬州在校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每年130元/人。每年9月1日至12月15日为在校学生下一年度医保费用集中缴费期,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办理参保登记和保费代征。扬州市外户籍的高校新入学学生,在按期足额缴纳下一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后,自报到之日起即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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