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通讯员 徐俊)日前,泰州市出台《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周边建立“五岗”管理模式的通知》,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的实际状况,设置交通岗、治安岗、城管岗、食安岗、文化岗,部门联动,齐抓共管,保障学校稳定和谐发展。
“五岗”管理模式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公安、城管、食药监和文广新等部门相关人员担任,并在校园警务室内和校门口醒目位置公布管理人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通知》要求,“五岗”管理人员要定期到校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各地、各校在总结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管理经验的同时,要充分挖掘潜力,大胆创新,鼓励和支持“五岗”管理人员与学校深度合作,拓展外延,邀请“五岗”管理人员定期开展讲座、培训等,充分展现具有各地特色的教育宣传形式,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师生“五岗”管理成果体现宣传教育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