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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教育、公安联合召开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督导组交办事项整改推进会

作者:陈德胜 发布时间:2020-06-03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德胜)为确保完成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督导组交办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更新推动不快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任务,6月2日,扬州市教育局、公安局联合召开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督导组交办事项整改推进会。

  会议指出,各地教育部门要主动汇报、主动协调、主动牵头,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拿出建议方案向本地政府汇报。校车安全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各地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要对照2019年9月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全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和近期下发的《关于确保完成“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更新推动不快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地实施方案,主动牵头推进整改,确保整改任务逐项按时完成。

  会议分析了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强调,措施要更加靠实。各地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校车安全工程全覆盖、加快校车行政许可、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快校车更新步伐。要加大校车供给力度,尽快出台完善本地校车安全工程保障方案,对保障不到位的学校和学生拿出管用的举措。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明确职责。交警部门要在深入推进校车、接送学生车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以更实措施、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动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大力发展政府投入车辆,严格规范学校自备车辆,全部取缔家长合租车辆,坚决打击非法“黑校车”。交警部门要精准施策,强化管理。要用好接送学生车辆监管平台,定期开展检查和隐患整改,维护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依法查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宣传教育。交警、教育等部门,要深入学校和校车企业召集安全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家长、老师和学生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扬州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周灵

扬州教育、公安联合召开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督导组交办事项整改推进会
发布时间:2020-06-03   
来       源: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陈德胜)为确保完成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督导组交办的“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更新推动不快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任务,6月2日,扬州市教育局、公安局联合召开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督导组交办事项整改推进会。

  会议指出,各地教育部门要主动汇报、主动协调、主动牵头,对自身不能解决的问题,要拿出建议方案向本地政府汇报。校车安全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各地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要对照2019年9月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全市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见》和近期下发的《关于确保完成“校车、接送学生车辆更新推动不快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的要求,制定本地实施方案,主动牵头推进整改,确保整改任务逐项按时完成。

  会议分析了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方面存在的不足并强调,措施要更加靠实。各地要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校车安全工程全覆盖、加快校车行政许可、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加快校车更新步伐。要加大校车供给力度,尽快出台完善本地校车安全工程保障方案,对保障不到位的学校和学生拿出管用的举措。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明确职责。交警部门要在深入推进校车、接送学生车制度建设的基础上,以更实措施、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动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要大力发展政府投入车辆,严格规范学校自备车辆,全部取缔家长合租车辆,坚决打击非法“黑校车”。交警部门要精准施策,强化管理。要用好接送学生车辆监管平台,定期开展检查和隐患整改,维护好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依法查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强化宣传教育。交警、教育等部门,要深入学校和校车企业召集安全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教育引导广大家长、老师和学生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扬州市教育局)

责任编辑:周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