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新闻网讯(通讯员 严开欣)近年来,面对复杂的校外培训市场,扬州市广陵区教体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坚持准入门槛标准不降低,日常常态化管控不松懈,严厉打击各类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市场的规范性和广大百姓的切实利益。
为进一步强化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和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在部分县(市、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4月1日上午,广陵区教体局在全市范围内率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分行广陵支行(以下简称广陵支行)签订区级《资金监管合作框架协议》。
据了解,广陵区试点培训机构将在中行广陵支行开立专门账户,日常资金接受银行监管。若该机构没有按照约定完成教学计划,或者教学期间培训机构与培训对象之间发生某种争议,经教育监管部门“认定”后,可以向中行广陵支行申请退回一定比例的费用。
此举可有效解决“预付款模式”的纠纷与争议,在国内多个城市已取得了良好的“试点效果”,能进一步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体系,促进教培行业更加规范有序发展。
(扬州市广陵区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