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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高招注册入学16日启动

作者:王晶卉 发布时间:2015-08-15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江苏2015年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注册入学录取工作将于8月16日开始。参与普通高校高职(专科)注册入学试点院校共有66所,其中民办21所,公办45所,共投放招生计划22171人。

据介绍,注册入学招生计划与统一录取计划的性质完全相同,其招收的考生除录取方式不同外,在校待遇、毕业文凭以及就业政策等均与统一录取的考生相同。

凡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未被统一批次录取,且取得全部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考生,均可申请注册入学。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密码和动态口令卡自行上网完成注册入学的申请和确认,并对本人所填报信息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须妥善保管好本人的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因密码或动态口令卡遗失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注册入学录取工作不再划定统一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试点院校根据学校专业设置、学科特点、培养要求以及我省生源结构等实际情况,对考生的学业成绩提出多样化选才要求,包括高考分数、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综合素质评价、高中阶段学习成绩等。试点院校的注册条件和录取办法已在招生章程中公布,注册入学录取工作将严格依据招生章程开展,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的监督。

2015年江苏省高职(专科)院校注册入学工作在8月16日至8月22日之间进行,考生在此时间段内进行注册和确认。各轮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第一轮:8月16-18日,第二轮:8月19-20日,第三轮:8月21-22日。注册入学必须在省教育考试院设立的注册入学网上管理平台(http://zcrx.jseea.cn)进行。注册入学共分三轮,每轮均包含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三个环节。

(1)考生申请。符合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按“院校+专业”的方式可同时申请注册6个“院校+专业”志愿。

(2)院校审核。院校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按照录取原则,对提交注册申请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即为院校预录取考生。

(3)考生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自行上网查询申请结果,凡被院校预录取的考生,须选择确认1个“院校+专业”志愿,注册即完成。考生确认预录取信息后即注册成功,未经考生确认的预录取信息一律无效。

凡上一轮符合条件未注册成功的考生,均可继续参加下一轮申请;凡已成功注册的考生,不得再重新申请注册其他院校;未能成功注册的考生,一律不予办理录取备案手续。

经过考生申请、院校审核、考生确认后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可在下一轮继续接受考生申请;每轮注册计划数为上一轮未完成的计划数;院校每轮在不超过本轮招生计划数的110%范围内确定本校预录取名单;当院校录取考生数达到招生计划数时,即视为完成招生计划。

为帮助考生了解注册入学试点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www.jseea.cn)发布了注册入学有关政策问答,针对考生最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同时,还汇总、集中公布了各高校录取的基本要求、办学特色等;并开通了注册入学咨询电话025-83235998、83235898,解答考生和家长的问题。另外,考生也可通过各市、县招办了解注册入学的有关政策信息。

省教育考试院表示,注册入学已形成良好的品牌和信誉度,是我省高招录取的最后阶段,也是考生升入普通高校的最后机会。希望考生珍惜最后的录取机会,不要轻易放弃注册入学。同时,考生也要注意辨别招生欺诈行为,从正规渠道了解招生政策和信息,从正规渠道确认录取结果,防止因求学心切而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蒙受精神和经济上的损失。

编辑:周灵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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