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头条新闻 > 正文

国家网信办规范互联网账号:起网名不得太任性

作者:张 洋 发布时间:2015-09-07 来源: 《人民日报》

国家网信办4日对外发布《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要求网民在账号名称、头像和简介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

披上“巡视组”“普京”马甲行不通了

“目前,中国网民规模世界第一,用户账号数量巨大。但随之而来的是日益突出的账号乱象。”国家网信办移动网络管理局局长徐丰指出,目前主要存在十大乱象:假冒党政机关误导公众,如“中纪委巡视组”;假冒媒体发布虚假新闻,如“人民曰报”;冒用他人身份,尤其是社会名人,侵害个人合法权益;假冒名人包括外国元首,如“普京”“奥巴马”;假冒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发布虚假信息;名称和头像包含淫秽色情内容,甚至公然招嫖;通过简介传播暴恐、聚赌、涉毒等违法信息,如“枪械军火商”“乡村赌场”;违背社会公德,宣扬低俗文化;公然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徐丰表示,这十大乱象污染网络生态,侵害公众利益,严重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已成社会公害。社会各界反映强烈,广大网民深恶痛绝,整治账号乱象迫在眉睫。

徐丰介绍,根据《规定》,我们应充分尊重用户选择个性化名称的权利,同时在“后台实名”的基础上,重点解决“前台乱象”的问题。

互联网企业将清理现有各类账号名称

《规定》自3月1日起施行。据徐丰介绍,在接下来的这一个月时间里,围绕《规定》,至少有四个方面的工作将会开展起来。“互联网企业就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做好各方面的准备,如人员力量准备、技术准备、管理处置流程准备。同时,互联网企业要结合《规定》,对现有的各类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进行清理,遏制现有账号中存在的乱象。”

早在2012年1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在业务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基于此,《规定》特别强调,企业应保护用户信息及公民个人隐私,建立健全举报受理处置机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徐丰还指出,欢迎广大网民积极参与网络生态治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予以举报。国家网信办所属的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24小时受理社会举报,举报电话12377 ,举报网址www.12377.cn ,举报邮箱jubao@12377.cn 。对举报有功人员,举报中心将予以奖励。

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及“互联网用户被误伤”的问题。徐丰表示,我们将依法依规管理互联网用户名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对于申诉和救济,《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作出了相关规定。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副研究员刘瑞生说,依法管网是依法治国的组成部分,可以说《规定》的出台加速了依法管网的进程。

编辑:沈大雷

责任编辑:刘北洋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