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头条新闻 > 正文

优化教育治理 推进内涵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3-10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全国“两会”部分江苏教育界代表委员建言——

优化教育治理 推进内涵发展

  全国“两会”正在进行中,教育依然是人们关注的热点。对于教育改革发展,我省的代表委员们有什么建议和期望?本报记者对此采访了部分江苏教育界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双一流”建设要把教学和科研放在同等地位

  在今年“两会”上,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陈宝生指出,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目标就是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

  “我们对着重抓好立德树人任务充满信心。”谈起“双一流”建设,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大学校长陈骏告诉记者,南京大学在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将重点抓好“三个着重”,其中一个就是抓好立德树人,抓好人才培养。

  陈骏说,在建设“双一流”的过程中,南京大学对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思路非常清晰,其核心就是把选择权、自主权交给学生,对学生进行个性化培养。“我们从去年开始注重解决课堂质量的问题,也就是‘怎么教’的问题。”陈骏表示,“双一流”不能光盯着学科和科研,教学同样重要,“我们在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后,对优质课程的建设标准进行了新的修订,把‘教书育人’加了进去,其中就包括课堂互动的情况,要让学生注意力集中、课堂抬头率变高。”

  “对人才培养和教学的真正重视殊为不易,我们学校长期以来通过政策、评价等不断调控,现在学校对教学的重视度空前高涨。”陈骏说,“我们一贯把教学和科研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做到一视同仁。比如在学校评价里,从事‘十百千’优质课程项目的教师与从事‘十百千’科技创新项目的教师地位是一样的。”

  高校人才流动要交“转校费”

  人才是高校发展的核心资源,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校人才的合理有序流动本属正常现象,但随着高校办学竞争加强,“人才争夺战”愈演愈烈,部分高校出现了恶意抢挖人才的现象。

  “在争夺人才上的恶意竞争,破坏了人才成长规律,扭曲了价值取向。”全国政协委员、苏州大学校长熊思东认为,人才的无序流动影响了高校正常的学术秩序。今年1月,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坚持正确导向促进高校高层次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通知》,明确要求高校之间不得片面依赖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不得简单以“学术头衔”“人才头衔”确定薪酬待遇、配置学术资源,同时还要求推进高校自律约束机制,鼓励高校建立协商沟通机制。

  “教育主管部门及时打出的治理无序人才竞争的‘组合拳’,业界普遍预期能起到‘降温’作用。”熊思东表示,为了使《通知》更具操作性,国家可以进一步规范高层次人才待遇标准,国家相关部委及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可组织高校广泛座谈调研,共同研究出台不同地区、不同学科、不同层次人才的最高待遇标准。同时,引导高校正确处理引进人才与本土人才的关系,缩小引进人才与本土同类人才的待遇差距,设置同一高校内,同学科类型、同层次人才待遇差距上限。

  此外,熊思东还建议建立前期培养补偿机制,可以参照体育俱乐部“转会费”制度,实施高校人才流动“转校费”机制。比如当A高校需要引进B高校某位人才时,在支付人才薪金的同时,还需支付B高校一笔人才“转校费”,以弥补B高校人才流出的损失。

  工程人才培养要避免“剃头挑子一头热”

  中国是制造业大国,要实现传统制造业的现代转型,工程人才培养是关键。“不断提升大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水平,需要构建起政府、高校、企业三方协同培养的耦合机制。”“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大学党委书记袁寿其向记者介绍说,从2006年起,国家开始推行工程教育专业认证,高校积极响应。然而,职责不明、缺乏激励行业企业主动参与协同培养的政策机制等因素,导致了政府推动不力、企业积极性不高、高校“剃头挑子一头热”的现象,相当一部分大学生在企业的工程实践也流于形式。

  据《中国大学生就业压力报告》统计,自2014年至2016年用人单位连续3年反映影响大学生就业压力的首要因素都是实践创新能力不够。鉴于这种情况,袁寿其建议政府充分发挥设定各种运行机制并监督其执行的职能,激励和约束企业参与协同育人,比如将企业参与工程类学生培养列入高新企业认定的必备条件;对参与协同育人的企业,按照育人规模和质量,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融资政策支持等。同时,对符合工程实践教育要求的师资人才,从放宽学历、编制互融、待遇奖励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以吸引优秀企业高管、政府高参以及能工巧匠到高校任教。

  “我们可以通过扩大制造业重大基础研究、重大科研攻关方向的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以及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比例,不断提高高校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需求的吻合度。”袁寿其表示,当前要充分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在工程人才培养中的领头羊作用,并且鼓励支持企业加强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以及博士后流动站建设,让学生通过在企业“真枪实弹”的锻炼,不断提升与先进制造业相适应的关键能力和素质。

  以苏派教育的研究来推动改革与发展

  教育流派研究是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进程中一个不可缺席的重要命题。基于对教育流派价值、意义的认知,以及对未来教育发展趋势、走向的思考,我省从“十一五”末开始生发了苏派教育的概念。“十二五”末,“苏派教育的理论与实践”被列为省教育科研规划的重大课题,并成立了“苏派教育研究中心”,在理论与实践两方面进行总结和探索。

  苏派教育的应有内涵和特色到底是什么?“苏派教育的研究要关注江苏教育人对教育本身的价值追求,以及整个江苏教育的特长、特点,而不能仅仅聚焦课堂。”全国人大代表、淮安市教育局局长张元贵有着从名高中校长到教育局长的经历,对基础教育认识深刻,他认为课堂改革、教学思想、教育观念、教育科研是苏派教育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但不是全部。“从校长到局长,我在角色转变之后,更进一步认识到好校长对一所学校的重要性。”张元贵说,江苏推进人民教育家培养工程,倡导教育家办学,正是抓到了教育本真的地方,“让教育内行来办学”,这也是苏派教育的一个重要特点。

  而在教师代表眼里,苏派教育最终还得关注学生的发展。全国人大代表、泗洪县教育局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裴昌彩和南京外国语学校教科室主任朱善萍都有着多年的教师经历,她们都表示,苏派教育的最大特点和内涵应是“针对孩子的个性特长来发展每一个孩子”,而非全部以分数来衡量他们。要用平时一贯的表现来衡量孩子,如果只关注眼前的分数,就会影响到孩子们以后的发展。她们认为,江苏应该在教育评价方式上进一步创新,更好地体现引领性、导向性。

责任编辑:陈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