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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进一步健全研招录取信息公开机制

作者:宗 河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教育部4月3日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强调,要按照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进一步提高招生选拔质量,优化研究生教育结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通知强调,要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各招生单位要做到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公示、咨询及申诉渠道等全公开。各招生单位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管理职能,加强对本地区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录取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教育部将建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推动招生单位切实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

通知同时要求,各招生单位要重视做好调剂工作,及时发布调剂信息,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强化组织管理和信息公开,确保调剂工作规范透明。

编辑:沈大雷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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