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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显示:中职生普遍具有基本法律素养

作者:宗河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2013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状况调查报告》显示——

中职学生普遍具有基本法律素养

中职学校基本形成了以学校法制课程为基础,校内、校外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学生普遍具有基本法律素养。

本报北京4月18日讯 (记者 宗河)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2013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状况调查报告》日前发布,《报告》显示,中职学校基本形成了以学校法制课程为基础,校内、校外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学生普遍具有基本法律素养。

2012年,全国中职学校在校生2113.69万人,是我国青少年人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人群。为进一步加强中职学校学生的法制教育,教育部职成司、共青团中央权益部、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联合组成课题组,对中等职业学校法制教育现状进行了专题调研。本次调查在北京、四川、重庆、陕西、江苏、河南、广东、辽宁8个省市的部分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进行,共调查中职学校32所、在校生5244人、教师467人;调查普通高中16所、在校生875人。

根据《报告》,93.5%的中职学校教师表示所在学校开设了“职业道德与法律”课,89.3%的被调查中职学生上过该课程,“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是学校法制教育的主渠道。中职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渠道主要包括(多选):课堂学习(80%)、观看法制影片或法制节目等(58.4%)、家长教育(46%)、上网(45.5%)、学校法制副校长等讲解(38.2%)、自学(20.4%)、参观实践(18.1%)。这表明中职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渠道是多样的。此外,调查显示,86.9%的学生认为法制教育增长了自己的法律知识,80.9%的学生认为法制教育帮助自己提高了明辨是非的能力。85.9%的中职教师认为,学校的法制教育有助于学生增长法律知识,85.0%的教师认为有助于提高学生分辨是非的能力。

《报告》指出,目前,中职学生法制教育依然存在薄弱环节。法制教育专门课程受学生欢迎程度有待提高。调查显示,喜欢上“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的学生比例,最高的省份为79.1%,最低的省份为64.0%。这表明,还有不少中职学生对这门课程的兴趣偏低,课程的实际教学效果有待提高。在中职学校已有的法制教育形式中,学生喜欢并认为有所收获的主要是:收看法制教育节目、观看法制教育影片、参加模拟法庭,但这类教育形式还不够普遍。此外,部分中职学生对基本法律知识的认知不够准确。调查显示,总体上仅有53.3%的学生能准确识别出旷课、夜不归宿、打架斗殴、赌博等不良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中职学生对某些法律知识的掌握还不够准确。

《报告》还显示,中职学校法制教育面临外部不利因素的挑战。这些因素主要包括:学生在课堂学习之外获得法律知识的主要渠道中,选择网络的为79.2%,选择电影电视的有73.2%;在影响法制教育效果的主要因素排序中,居前两位的都是外部因素:不良社会风气(91.6%)、外部环境(88.9%),这些往往靠学校和教育本身的力量难以改善,但其对学校正面教育的冲击不容忽视。

为此,《报告》建议,整合中职法制教育资源,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改进“职业道德与法律”课程教学。及时修订课程教学大纲,颁布课程标准。优化教学内容,推进教材建设,加大有关青少年维权和自我保护方面的内容。

二是整合学校法制教育相关课程和活动。将法制教育纳入学校总体教学计划;会同实习单位有针对性地做好实习学生的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禁毒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引导学生参与学校管理和社会公共事务;不挤占、减少法制教育课时和法制教育活动时间。

三是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法制教育机制。畅通家校沟通渠道,推进青少年法制教育校外实践基地建设。

四是加强网络等新媒体的应用。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介,提升学生参与法制教育的积极性。推进远程法制教育。

五是加强法制教育工作力量。学校主要领导要负责学校法制教育,要有1名校领导主抓学生法制教育,聘用1至2名法制教育专任或兼任教师;要加强对校长和教师的法制教育培训,完善兼职法制副校长制度。

六是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学校会同所在地公检法等政法机关,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和校园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学校周边环境。

编辑:汤雯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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