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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启动预防惩治性侵未成年人联动机制试点

作者:王逸吟 发布时间:2015-09-09 来源: 《光明日报》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试点10日在山东青岛启动。这是法院预防和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工作的重要举措,也是最高法院课题组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开展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工作的最新进展。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负责人介绍,最高法院高度重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13年年初,最高法院成立“未成年人权益刑事司法保护”调研课题组,将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作为重点专项工作。2013年10月,最高法院牵头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提出了办理此类案件的具体指导意见,并确定青岛市中级法院作为开展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的试点单位。

据了解,青岛市中级法院牵头起草了《关于建立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已与青岛市委综治办、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卫生和计生委员会、民政局、团市委、妇联等10个部门联合发布,规定了强制报告制度、加强对具有性侵害前科劣迹人员的监督管理和落实被害人保护措施等内容,并明确了各部门在联动机制中的工作职责,制定了长效工作机制。

编辑:沈大雷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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