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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专家会在宁召开

作者:叶春生 发布时间:2015-09-09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

10月20日上午,为了有序、规范、优质的做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的现场考察工作,省教育厅在南京召开专家工作会议。厅党组成员、省教育纪工委书记、副总督学、专家组组长蒋吉生,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苏春海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全省各地的70位专家参加了会议。副厅长朱卫国、倪道潜,副巡视员步锦昆、洪流、马幸年,国家督学、原副厅长周稽裘,省政府参事、国家督学、原副厅长祭彦加,省督学、江苏开放大学副校长顾鼎竟,省督学、江苏师范大学副校长钱进等担任专家组组长。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是我省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环节,也是完成省政府年度责任目标的重点工作,厅党组十分重视评估的组织工作。会上,苏春海副厅长代表省教育厅通报了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改革发展的工作进程,解读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的指标内涵,并就如何做好现场考察评估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他说,这次接受现场考察评估的17个县(市、区),是从2013年33个申报单位中,经过两次材料评审、两次社会满意度调查综合衡量遴选出来的。17个县(市、区)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有显著成效、有较高水平,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专家组到现场考察真实状态、了解均衡质态,特别需要专家们总结成功经验、研究难点问题,为全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先进典型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思路。要求专家组正确处理材料评审与现场考察的关系、宏观把握与单项研判的关系、规范评估与和谐评估的关系、团队精神与专家个性的关系,坚持评估标准,执行评估规范,强化评建结合,评得公正,评出水平,评得肃然起敬,评得心服口服。

省教育纪工委书记蒋吉生同志就评风评纪工作发表讲话。他强调,这次评估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地方政府的责任目标,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各级领导十分重视。专家组和参评县(市、区)都要严格执行各级领导部门提出的规范要求,按照规定从事接待工作和评估活动,坚决杜绝违反“八项规定”和评估规范的现象发生。

省教育评估院就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与优质均衡、专家工作与考察重点、基本流程与规范要求作了简要说明。

这次现场考察评估的10个县(市、区)是南京市玄武区、无锡市北塘区、无锡市滨湖区、常州市武进区、如皋市、扬州市邗江区、丹阳市、扬中市、镇江市润州区、靖江市。泰州市姜堰区、常州市戚墅堰区、无锡新区、无锡市南长区、南京市建邺区、盐城市盐都区、南通市崇川区7个县(市、区)将在11月11—13日进行现场考察评估。

(江苏教育评估院)

编辑:江教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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