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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只管5%体育场馆 场馆开放还需打破“一亩三分地”

作者:林华维 发布时间:2015-09-09 来源: 新华报业网-《新华日报》

“三天两头办会展、车展,体育活动却见不了几场”,“体育场馆没几天开放的”,“体育中心被改造成酒吧一条街了”……体育场馆不“姓”体,这事没少困扰锻炼无门的体育迷。不过,2月1日正式实施的《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有望改变体育场馆“挂羊头卖狗肉”的现象。

《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非体育类活动次数不得超过40%,全年开放不少于330天,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在省体育局产业指导中心副主任潘时华看来,新出台的《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主要有两大亮点。

首先,管理办法明确了大型体育场馆必须在坚持公益属性和体育服务功能的前提下,进行市场化运营。大型体育场馆开发和利用,是世界性难题,在许多大型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和企业眼里,市场化运营与免费、低收费开放是一对难以解决的矛盾。潘时华说,大型体育场馆作为市场主体进行市场化运营,这是大势所趋;而公益性开放是在特定时间和特定空间进行,比如收费场馆在特定时间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户外体育场地设施免费开放,这并不矛盾。可以说,管理办法的出台,从某种程度上停止了公益性与市场化之间矛盾的争论。

其次,首次用法律文件形式规定了体育场馆必须以体为本。管理办法要求体育场馆每周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5小时,全年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3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全民健身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开放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不仅如此,管理办法首次明确全年举办的活动中非体育类活动次数不得超过总活动次数的40%,确保体育场馆不改姓。同时,管理办法也明确了监管责任,体育场馆运营单位应当向本级体育主管部门备案对外开放时间及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情况,以及体育赛事活动和非体育类活动举办情况。

毫无疑问,《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的实施,将确保体育场馆正常开放和继续姓“体”。不过,《体育场馆运营管理办法》只是国家体育总局出台的法规,只适用于体育系统各级各类体育场馆。根据去年年底公布的第六次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数据显示,体育系统内的体育场馆数量和面积仅占1.43%和4.79%。近些年,随着县级体育设施“新四个一”工程和城市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的推进,我省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1平方米,但体育系统内的体育场馆数量和面积占比同样非常低,仅分别达到1.18%和4.73%,而在教育系统中,仅中学小学校体育场馆数量和面积占比就多达34.51%和46.61%。

“供应不足和开放率过低,是目前我国体育场馆同时面临的尴尬,”南京理工大学动商研究中心主任王宗平教授认为,“要缓解供需矛盾,打开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大门是当务之急。要让学校体育场馆打开大门,就要解决学校的后顾之忧和动力。”

安全和管理,是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最担心的问题。无锡市在1999年开始尝试学校体育场馆对外开放,目前该市300多所学校中已有200多所学校向社会开放了体育场馆。无锡天健体育运营管理公司托管了天一中学等多所学校体育场馆,总经理汪浩告诉记者,被托管的学校体育场馆和教学区严格分开,托管之后,日常维护和管理都由公司负责,学校不用再花钱和派出管理人员,在保证学校师生正常体育课和体育锻炼之外,体育场馆在晚上5点之后和周末、节假日向社会开放。

托管模式解决了许多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后顾之忧,正被越来越多的学校认可。我省是较早推行学校体育场馆对社会开放的地区,苏州、无锡、南京等地均有不少中小学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不过,记者了解到,到目前为止,我省符合开放条件的中小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率仍不到50%。

记者在采访中也了解到,许多符合开放条件的中小学校体育场馆不愿意向社会开放,还在于没有足够的动力。一位南京某中学的校长就向记者坦言,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难免会发生意外,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记者也注意到,在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推进中,常常出现体育部门热、教育部门冷的情况。王宗平认为,要更好地推动符合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还需要制度甚至法律来保障。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正在研究出台《江苏省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将由政府投资或筹资兴建各类公益性体育设施,以及具备开放条件公办中小学校和省属高校的体育场馆纳入管理办法内。

编辑:沈大雷

责任编辑:刘北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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