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今日要闻 > 正文

教育部通报吉大附中四教师有偿补课

作者:万玉凤 发布时间:2015-11-23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要求必须标本兼治解决有偿补课问题,必须切实加强对教师行为的规范管理

本报北京10月29日讯(记者 万玉凤)今天,教育部治理办通报吉林大学附属中学屈宝峰等4名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通报指出,经查实,2015年6月6日至6月8日,吉林大学附属中学初三物理教师屈宝峰、初二数学教师金晶一、初一语文教师刘瑞海、初三英语教师唐景荣4名教师分别接受学生家长邀请,多次到长春市君子大厦教室为10余名学生补课,补课结束后,分别收取了学生家长给予的补课费1000元。上述教师的行为,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根据案件违纪违规事实和有关规定,涉案教师全部受到严肃处理,涉案钱款全部退还有关学生家长。

根据通报,吉林大学给予屈宝峰留党察看两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金晶一、刘瑞海、唐景荣降低岗位等级处分,4人从中学高级教师降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并停课反省半年,取消相应荣誉称号。长春市教育局将屈宝峰等4名教师从长春市中考命题人才库中予以清除,永久取消其长春市中考命题入闱资格;取消该校2016年中考命题入闱资格,取消学校及学校班子成员2015年评优评先资格;对吉林大学附属中学进行全市通报批评。

通报强调,2015年6月,教育部印发了《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划出有偿补课行为六条“红线”,全面部署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报认为,屈宝峰等4名教师违规进行有偿补课,社会影响恶劣,教训十分深刻,暴露出教师队伍在职业道德、教风学风、纪律意识、规矩意识等方面仍存在突出问题,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治理有偿补课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决心不大,重视程度不够,措施办法不多。

教育部在通报中重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和广大教师,必须深刻认识有偿补课问题的严重危害,深刻反思、对照检查、举一反三,认真解决本地区本学校存在的类似问题,坚决遏制有偿补课问题蔓延势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保障。

“必须严格落实治理有偿补课主体责任,必须标本兼治解决有偿补课问题,必须始终保持治理有偿补课高压态势,必须切实加强对教师行为的规范管理。”四条警示教训在通报中赫然在列。

编辑:陈路

责任编辑:刘北洋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