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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招“农村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公布

高招“农村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公布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4-21 来源: 中国江苏网-《扬子晚报》

  中国江苏网4月21日讯 (记者 蔡蕴琦)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6年我省继续实施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即高校专项计划)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即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25个省扶持的经济薄弱县(市、区)和黄桥、茅山革命老区所涉及的14个县(市、区)。

  “农村专项”计划分为两类,一类为“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不少于有关高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符合条件的考生4月25日前登陆“阳光高考”网报名。第二类为“地方专项计划”,由部分省属参加自主招生和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高校承担,招生计划原则上为有关高校年度本科一批招生规模的3%。参与高校为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江苏师范大学、南通大学。6月20日前,有关县(市、区)完成有资格填报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填报地方专项计划高校志愿。报考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2016年高考报名条件;(2)考生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我省实施区域的农村地区,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符合条件的考生报考“农村专项”计划,录取时有一定的优惠。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河海大学等多所高校给出了“符合条件的考生本一线上择优录取”的政策。

  具体实施区域名单

  丰县、沛县、睢宁县、徐州市铜山区、徐州市贾汪区、新沂市、邳州市、淮安市淮安区、淮安市淮阴区、洪泽县、涟水县、盱眙县、滨海县、响水县、阜宁县、射阳县、灌云县、灌南县、连云港市赣榆区、东海县、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迁市宿城区、宿迁市宿豫区、泰兴市、泰州市姜堰区、泰州市高港区、泰州市海陵区、泰州市高新区、如皋市、海安县、句容市、丹阳市、镇江市丹徒区、镇江市润州区、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南京市溧水区。

  原标题: 高招“农村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公布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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