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今日要闻 > 正文

两部委:严禁初中教师干预或替学生填报志愿

作者:宗 河 发布时间:2016-05-06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两部委印发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严禁初中教师干预或替学生填报志愿

  本报北京5月5日讯(记者 宗河)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人社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指出,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

  《通知》指出,严禁在招生过程中搞区域间、学校间生源封锁和地方保护,严禁初中学校教师干预或代替学生填报志愿,严禁初中学校或教师在招生过程中向中等职业学校索要、收受任何名义的经费或实物,严禁招生虚假不实宣传、欺骗误导学生的行为,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招生。

  《通知》强调,对违规招生、办学秩序混乱、资助和免学费工作中出现严重问题的学校,要视情节予以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各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在招生开始前,分别公示具有举办学历教育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名单,未经公示的学校不得招生。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异地分校、办学点。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设立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监督举报电话,并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本部门官网上公布。

  《中国教育报》2016年5月6日第1版

责任编辑:陈路

相关新闻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草场门大街133号  邮编:210036  

江苏省网络视听违规节目举报

电话:86275776(报社相关),86275726(通联发行) 传真:025-86275721,86275777;技术支持:86381340。

苏公网安备 32010602010084号, 苏ICP备09001380号,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1010420

江苏教育报刊总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