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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将建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

一人一档,对24.2万留守儿童实行动态管理

作者:黄 欢 发布时间:2016-08-24 来源: 中国江苏网

  目前江苏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4.2万人,如何关爱这个群体,保障他们的权益?昨天上午,省政府召开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未来江苏将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同时,推动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地入学,并从源头上着力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目前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4.2万人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农村籍未成年人。由于家庭照料不到位和现有关爱保护政策不完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面临不少问题,个别省份更是接连发生留守儿童意外死亡等极端事件。

  据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介绍,今年4-7月份,省民政厅、教育厅、公安厅联合开展了全省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4.2万人,占农村籍儿童总数的2.9%。今年8月10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社会关爱保护儿童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农村留守儿童现象明显减少,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全省未成年人社会保护法律法规和保障机制更加完善。

  沙维伟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省民政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省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地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乡镇(街道)配备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兼)职人员,村(居)设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督导员,农村留守儿童较多的乡镇(街道)、村(居)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服务工作站、儿童之家等活动场所。各级财政也将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提供有力资金支持。开通网上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栏,公布关爱保护救助热线电话,建立求助绿色通道。

  江苏将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

  意见提出,建立完善家庭尽责、政府主导、社会关爱的留守儿童服务体系,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从根本上解决儿童留守问题。在这方面,意见已经作出了许多明确的规定,例如:通过签订监护责任书、委托临时监护、依法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等方式,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库,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农村留守学生成长档案和适龄未成年人辍学信息通报制度;发挥群团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倡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参与关爱服务等。

  意见的出台强调建立健全预警排查机制,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对风险因素做到提前介入、主动干预;建立强制报告机制,确保当留守儿童脱离监护、遭受侵害时,相关信息能及时上报;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由公安等部门及时受理有关报告,根据不同情形迅速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避免留守儿童权益继续受到侵害;建立评估帮扶机制,对留守儿童的安全境况、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加强关爱保护;建立干预监护机制,对留守儿童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形进行干预,避免再次发生留守儿童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

  87%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所在地公办学校

  意见还特别强调,要加强源头治理,通过引导农村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推进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市民化,推动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地入学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农村儿童留守现象。

  省妇联副主席常胜梅表示,将大力推进妇女居家就业的工作,“乡村旅游、高效农业、电商村等农村妇女占了主力军的地位,我们今年还将大力培育部分加工业女带头人的工作,大量吸收农村妇女就业,让农村妇女离乡不离家,让她们既富了口袋,又顾了二代,从根本上减少留守儿童的发生。”

  意见中还指出要推动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地入学。落实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近入学政策,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开放,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外来务工人员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

  对此,省教育厅副厅长朱卫国介绍,在江苏这批孩子受教育的权益是受保障的,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实际上是指随迁子女,目前江苏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大概是150万,他们中87%的孩子都在所在地的公办学校接受教育,他们也在所在地参加中考、高考,这个是从2013年就开始实施的。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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