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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将开展“2016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2-22 来源: 江苏教育发布

  为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优秀事迹,展示江苏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秀成果,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近期,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2016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哪些辅导员可以参评?

  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并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奖项设置是怎样的?

  本次活动原则上评选“2016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10名,“2016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入围奖各若干名。

  报名条件有哪些?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全国高校思政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

  3.遵循思想政治教育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4.近三年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不断完善发展自我,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2016年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相关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5.获得过校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其中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可优先推荐。

  评选程序是怎样的?

  推荐报名→组织评审→结果公示

    【特别提醒】

  已获得往届国家和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国家和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三年内不再参评。

  本次评选申报时间截止为2017年2月22日,逾期不再受理。各高校要根据通知要求积极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并在校内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在专家评审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按要求推荐优秀辅导员参加“第九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

    原标题:选树先进典型,宣传优秀事迹:谁是2016江苏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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