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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校园暴力 最终要靠“法”

作者:郁 芬 发布时间:2017-03-14 来源: 中国江苏网-《新华日报》

  中国江苏网3月14日讯 校园本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然而频频发生的校园暴力,不仅伤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全国政协委员、省政协副主席、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朱晓进的一项调研发现,近几年司法机关办理的校园暴力犯罪呈现逐年递增态势,涉案罪名集中在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猥亵、抢劫、聚众斗殴,其中性侵案件占比高达63%,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类案件占比15%。

  多种因素导致校园暴力频发,学校重学科教学、轻法治教育,对暴力事件处理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暴力;独生子女受家庭溺爱,缺少同伴相处经验,有些家庭关爱缺失影响正常人格形成;青少年情绪调适和自我保护能力不足,以及网络暴力文化影响等。

  “建议对校园暴力犯罪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构建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的联动机制,共同遏制校园暴力。”朱晓进说,要强化校园内外文化环境监管,减少网络、暴力、色情文化对未成年人负面影响,还要提升学校防范处置校园暴力事件能力,强化家庭的监护主体责任。对于一些行为恶劣的“熊孩子”,不仅要用爱来感化,还要运用法律手段进行适当惩戒,让他们充分认识到,作为社会一员,每个人都要守法,违法就要付出相应代价。

  校园暴力的频频发生引发舆论关注,降低刑事年龄责任的呼声高涨。全国人大代表、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玲对此表示反对。“刑法规定未成年人犯罪要进特殊法庭审理,为了防止产生心理压力还要实施圆桌审,档案都要封存,一切以教育挽救为目的。如果处以刑罚,孩子未来参军、就业等都会受影响,甚至滑入犯罪的深渊,这与刑法的本义是相违背的。”刘玲说,根治校园暴力应把工作做在前道。学校要对暴力犯罪进行针对性教育,社会要整治违法的暴力色情网络,同时要把法律服务送进校园,让孩子知法、守法。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郁芬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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