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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规范分校管理办学质量不达标要退出

作者:鹿伟 发布时间:2017-04-02 来源: 新华报业网

  眼下,名校名园办分校很流行,有人认为这能让更多孩子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也有人担心有的分校名不副实。4月1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分校管理的通知》(简称“通知”)。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其中提到适当控制母校举办分校的数量,合作母体学校应向分校派出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将分校纳入母体学校统一管理,分校办学质量不达标的要退出。

  将分校纳入母体学校统一管理

  优质教育资源不均衡?南京鼓励中小学幼儿园到新区、郊区、保障房片区、教育薄弱地区举办分校,促进新建学校、薄弱学校尽快提升办学水平。积极推进主城区鼓楼、玄武、建邺、秦淮四个区与浦口、六合、高淳、溧水结对帮扶。

  名校名园办分校不是光有其名就行,而是要推进实质性合作。南京规定,合作母体学校应向分校派出管理团队和骨干教师,将分校纳入母体学校统一管理。学校将按照“五个统一”要求合作办学,即学校文化标志统一、管理要求统一、教研备课统一、活动策划统一、质量监控统一,进一步增强学校办学活力和特色,全面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提升。

  幼儿园生均面积15平方米

  此外,名校名园办分校还有了“硬杠杠”。南京要求,全市新建中小学幼儿园拟成为分校,幼儿园硬件要达到省优质幼儿园评估标准,生均占地面积达15平方米。

  小学、初中教育技术装备达省I类标准,小学生均占地面积小学达23平方米,初中达28平方米。高中硬件达省定四星级以上标准,其中总占地面积不低于100亩。

  办学质量不达标的要退出

  值得一提的是,南京将适当控制母校举办分校的数量,同时,市区教育局建立中小学幼儿园举办分校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分校办学质量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要建立退出机制。

  不少开发商在宣传楼盘时,喜欢“傍名校”,以名校分校的形式做宣传,抬高房价。今后,这样的情况将严格禁止。

  根据通知,经市区政府同意举办的分校,可增挂分校校牌,但法定校名中不得出现“分校”“校区”“分园”“园区”等字样。非同一法人单位,所增挂校牌中不得使用“校区”“园区”字样。同时,建立违规处罚机制。对未经批准擅自签订合作协议、擅自挂牌举办分校、擅自对外发布合作信息的,市教育局、相关区政府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责任编辑:周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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