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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东部各地普通话普及率要达到85%以上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0 来源: 江苏教育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确保“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目标的实现,推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有效实施,教育部国家语委制定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方案中有啥要求?目标和措施有哪些?

  总体要求

  (一)充分认识在我国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重要意义。我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多语言、多方言的人口大国,树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认同感,有利于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进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

  (二)高度重视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在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随着新型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社会人口流动更加频繁,全国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形成,迫切需要国民具备普通话的沟通能力和较高的语言文字应用水平,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三)准确把握普及攻坚工程的重点目标和主要任务。“十三五”期间,实现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本普及,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确定的首要目标。

  工程目标

  (一)总体目标。本工程的总体目标是确保“到2020年,在全国范围内基本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体设定为全国普通话普及率平均达到80%以上。

  (二)区域和省级目标。根据现有的普通话基础和全国总体目标,各地要制定各自的具体目标和任务:

  其中东部地区重点是提高水平:各地要将普通话普及率提高到85%以上,对普及率较低的县域,要采取相应攻坚措施,确保在“十三五”末达到80%以上。

  (三)攻坚任务。

  ——各地对普及率已经达到70%以上的县域进行集中提高,其中75-79.9%的县域争取于2018年年底之前、70-74.9%的县域争取于2019年年底之前提高到80%。

  ——各地对普及率已经达到50%以上的县域进行普及攻坚,大幅度提高普通话普及率,力争至2020年年底之前实现一半以上的县域普及率达到70%,其中城市地区达到普及率80%的目标。

  ——各地对普及率50%以下的县域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在2020年年底之前将各县域普及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原则上要将所有县域的普及率提高到50%以上,为进一步实现基本普及目标打好基础。

  重点措施

  (一)大力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

  (二)全面提升基层干部职工普通话能力。

  (三)增强青壮年农民、牧民普通话应用能力。

  条件保障

  (一)强化政府责任。

  (二)加强督导验收。

  (三)加大经费投入。

  (四)发挥学校作用。

  (五)加强宣传动员。

    原标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印发,东部各地普通话普及率要达到85%以上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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