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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2017年度高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评选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28 来源: 江苏教育发布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高校科技创新水平,培育和建设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江苏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优秀科技创新群体,省教育厅将开展2017年度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评选工作,具体申报工作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报领域

  可面向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组建科技创新团队进行申报,重点支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软件和信息服务、人工智能、新材料、生物技术和新医药、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能源互联网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组建的科技创新团队。

  申报条件

  1.申报创新团队一般应以国家级或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研发基地为依托,承担属于国家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提出的重点领域的重大科技项目,主要从事对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国家安全具有战略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对我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具有较大牵引带动作用、能产生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的自主创新应用研究,所从事的研究有明确的自主知识产权目标和标志性创新成果计划,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和技术实现路线。

  2.团队带头人应是我省高校从事科研和教学第一线的全职人员,近五年获得部省级以上相关人才计划资助或主持过部省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本科高校校级领导不得作为团队带头人申报,两院院士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岁,其他团队带头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岁。

  3.创新团队成员应在8人以上,并具有长期良好合作的基础、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具有良好的合作机制、环境条件和工作氛围。参加人员有明确的任务分工,每位成员对所承担的研究任务能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

  4.创新团队研究期限为三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研究,所在学校能落实团队研究所需要的研究经费。省属高校能够从年度增加的生均财政拨款经费中落实不少于30万元的研究经费,其他高校能够多渠道落实不少于30万元的研究经费,创新团队能够自筹一定的研究经费,有关高校应出具创新团队研究经费落实承诺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

  5.鼓励跨学科、跨高校组建创新团队,鼓励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企业合作组建创新团队。提倡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风险共担的合作攻关和集成创新。

  申报范围与名额

  创新团队的申报范围为全省普通高校,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每校不超过2个,其他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每校不超过1个。

  不符合申报条件、研究经费无法落实的不得申报。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教育部及省有关部门创新团队计划的团队不再申报。

  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需于5月1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科学技术与产业处。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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