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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与各省(区、市)签订2017年高考安全责任书

作者:刘博智 发布时间:2017-05-25 来源: 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本报北京5月23日讯(记者 刘博智)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悉,近日,教育部与各省(区、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签订了高考安全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省招委是本辖区内高考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是治理高考环境、维护考试安全、整治考风考纪、组织考试和实施录取的责任主体。省招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教育厅(教委)分管领导和省级考试机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主管责任人,省招委相关部门的主要领导对本部门高考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全责。

  责任书要求,各地要进一步分析形势、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命题、试卷印制、运送、保管、考试实施、评卷、录取以及信息安全等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高考安全、顺利进行。

  责任书强调,各地要继续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做到招生信息“十公开”,不得出台含有违规“点招”录取和降低标准违规录取考生的地方政策,加强考生资格审核,规范高校特殊类型招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中国教育报》2017年05月24日第3版 版名:新闻·要闻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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