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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改革创新 推进职教现代化

作者:曹玉梅 发布时间:2017-11-15 来源: 江苏教育新闻网-《江苏教育报》

  ■省教育厅副厅长 曹玉梅

  党的十九大报告作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历史判断,这就要求教育工作解决好城乡之间、地区之间、校际之间的不平衡问题,解决好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解决好教育内涵发展问题,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选择适合的教育。

  职业教育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按照十九大的要求,在更高更新的站位上,谋划江苏职业教育,持续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大力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形成扎根江苏、引领全国、世界一流的“江苏模式”。

  一、树立新发展理念,大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一是要坚持服务人的全面发展。要不断优化职业教育结构,完善职业教育现代化体系。实施中职教育“领航计划”、高职教育“卓越”计划,发挥好应用型本科在职业教育中的提升作用,着力在人的终身发展全面发展能力建设上下功夫,不断提升职业教育的竞争力和吸引力,让职业教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对适合的教育的自觉选择。二是坚持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将产教融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深化校企合作,激发职业学校办学活力,推进职业教育供给侧改革,不断提升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的契合度,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三是坚持大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为职业教育提供更加广阔的舞台。我们要趁势而上,将职业教育覆盖学历教育的所有学段,覆盖能力提升的全部环节,覆盖社会培训的各个层面,努力使职业教育成为学习型社会建设的生力军。

  二、坚持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江苏职业教育法治化水平

  当前,江苏职业教育发展已经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唯有不断深化体制机制综合改革,才能更好地推动职业教育现代化。要进一步强化责任,理顺职业教育管理体制;要进一步完善资源的配给,加快职业教育内涵建设;要进一步改革教师管理体制,提升职业教育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升职业学校依法治理的能力;要进一步推动《江苏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条例》的立法工作,为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关心重视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

  要牢固确立“适合的教育就是最好的教育”的理念,引导学生及其家长选择适合的教育路径;要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成长之路和社会贡献,推动形成“不唯学历凭能力”的良好氛围;要大力表彰“江苏工匠”,让“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的思想意识深入人心。

责任编辑:陈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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