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省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不断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技术技能型人才,省教育厅定于3月下旬举办2018年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竞赛时间
2018年3月23日—25日。
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全省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在籍在校学生,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各分院四至五年级在籍在校学生(办班点学校不得参赛)。已获得过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同一项目比赛。
项目设置
项目设置:本次大赛共设12个专业大类、39个竞赛项目。
组队
参加省技能大赛的院校应按竞赛项目组队,每个竞赛项目每校只允许报一个队(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以分院为单位,以分院院名为参赛校名),不得跨校组队,参赛队应通过校内选拔产生。参赛队由领队一人(可由指导教师兼任)、指导教师和参赛选手若干人组成,具体人数应符合项目限额要求(不设备选队员)。
为便于各承办院校做好竞赛前期准备工作,各参赛院校请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拟参赛项目告知相关承办院校联系人。
报名
参赛选手报名通过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官方网站(http://metc.jseti.edu.cn:8080/index.aspx)报名系统报名。各参赛院校统一于2018年3月5—7日通过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3月7日24:00后报名系统将关闭)。各参赛院校要指定专门的管理员负责报名工作(请在规定报名期间每天8:30—17:30时间段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请与承办院校管理员确认以防漏报。今年各参赛院校负责报名工作的管理员如有变动,请于2018年1月19日前将新管理员的信息告知“省技能大赛联系人群”的管理员。
参赛选手完成报名后一般不得更换,确有原因需要更换的,需在正式比赛10天前由选手所在学校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页申请,经批准后可以更换,未经批准不得更换。
各参赛院校要严格审核选手参赛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参赛资格,并严肃处理选手所在学校。
命题
本次大赛由组委会聘请高等院校、行业、企业相关人员成立各赛项专家组并负责命题。
奖项设置
按参赛队比例设置奖项。其中一等奖占参赛队数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低于8个参赛队的项目取消)。奖项的确定根据各参赛队竞赛成绩,以得分高低排序。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由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省教育厅将根据本次全省技能大赛各项目获奖代表队成绩和相关院校以往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对应项目的成绩确定201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国赛)相关项目江苏集训队(不设省赛项目另选确定)。参加国赛有关项目代表队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项目参赛限额从各集训队中择优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