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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专题部署“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

作者:王 频 发布时间:2019-01-10 来源: 《江苏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王频)1月4日,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南京召开,副省长、领导小组组长王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代表省教育厅分别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签署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服务区域发展项目任务书,并作会议主题发言。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少军主持。

  2017年底,教育部提出在部分省市试点开展部省共建“双一流”建设工作。2018年11月26日,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共建南京大学等1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意见》。目前,全省已有15所高校进入“双一流”建设行列。

  王江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对“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十分关心关注、寄予厚望。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办学治校和教书育人全过程各环节。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打造优势特色;更加突出教师队伍建设,下大力气引才育才;协调推进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不断提升内涵建设水平;主动融入区域发展,在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中增强综合实力;全面深化开放合作,积极到世界舞台上比拼和展示。

  葛道凯指出,省教育厅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抓好部省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协议的落实工作,充分利用好部省共建带来的有利条件,推动“双一流”建设。鼓励和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并建立以世界一流建设学科为龙头、优势学科为主体、重点学科为基础的学科联盟,加强交流,共享经验,协同推进。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动态调整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范围和支持力度,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在建设中的导向作用。要修订完善“四大专项”管理办法,推动项目高校切实履行好主体管理责任,细化和落实政策要求,集中优质资源,强化条件保障,推进重大项目、重大成果和重要指标的团队攻关、重点突破。

  会上,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6所高校作了交流发言,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作了发言。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江苏“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高水平大学重点(培育)支持高校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陈路

我省专题部署“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9-01-10   
来       源:《江苏教育报》  

  本报讯(记者 王频)1月4日,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扩大)会议在南京召开,副省长、领导小组组长王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教育厅厅长葛道凯代表省教育厅分别与南京大学、东南大学签署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服务区域发展项目任务书,并作会议主题发言。会议由省政府副秘书长陈少军主持。

  2017年底,教育部提出在部分省市试点开展部省共建“双一流”建设工作。2018年11月26日,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关于共建南京大学等13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意见》。目前,全省已有15所高校进入“双一流”建设行列。

  王江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发展,对“双一流”和高水平大学建设十分关心关注、寄予厚望。各高校要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方向,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到办学治校和教书育人全过程各环节。要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不移打造优势特色;更加突出教师队伍建设,下大力气引才育才;协调推进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不断提升内涵建设水平;主动融入区域发展,在与经济社会发展互动中增强综合实力;全面深化开放合作,积极到世界舞台上比拼和展示。

  葛道凯指出,省教育厅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抓好部省共建“双一流”建设高校协议的落实工作,充分利用好部省共建带来的有利条件,推动“双一流”建设。鼓励和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并建立以世界一流建设学科为龙头、优势学科为主体、重点学科为基础的学科联盟,加强交流,共享经验,协同推进。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构建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动态调整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范围和支持力度,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在建设中的导向作用。要修订完善“四大专项”管理办法,推动项目高校切实履行好主体管理责任,细化和落实政策要求,集中优质资源,强化条件保障,推进重大项目、重大成果和重要指标的团队攻关、重点突破。

  会上,南京大学、东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工业大学等6所高校作了交流发言,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作了发言。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江苏“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高水平大学重点(培育)支持高校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陈路